WatchBus 手錶討論區 :: 觀看文章 - 阿扁的左腕
開新主題 回覆文章 Share
阿扁的左腕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2, 3 ... 26, 27, 28 ... 54, 55, 56  下一頁
發表人 內容
rolover
進階會員
進階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4:22
引言回覆

yokel 寫到:
rolover 寫到:

所以你們氣的不是它丟兩根骨頭
而是他為什麼不丟大便


客委會與客語電台、原住民委員會與原民台本來並不是兩根骨頭,
我們在意的不是這些,更談不上爲這生氣......。
我們在意的是在平日生活、工作上的相互尊重,因為缺乏尊重才讓它們變成兩根骨頭。 難過
如果客家人和原住民的投票結果不能讓你滿意,而令你覺得他們不配被丟給骨頭,而只要給他們大便就可以了......
你覺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上,你會表現的讓客家人和原住民覺得你有尊重他們嗎?
rolover兄, 無意挑釁,但這是身為客家人的真實感受!從投票結果看來,有這種感受的客家人和原住民應該不少。至於「鈔票會說話」,至少我從小到大未曾收到過,你總不能把所有客家人和原住民的投票行為都用「鈔票」和「電視」來解釋吧?


所以民進黨缺乏對客、原「平日生活、工作上的相互尊重」?
這很抽象,是否你平常上街,沒有身穿綠背心的人,跟你道早安?
反之,當年國民黨時代,有穿藍背心的人,跟你道早安?

偏見在於,對統計上強度很接近的兩種信號,對其中一個視而不見、對另一個閉著眼睛也說看見。
綠背心的人給你電台你不要,小學教客語你也不要,給骨頭你說是用丟的,但骨頭本來就是適合用丟的,教練都如此。
但藍背心的人幾十年什麼都沒給你,只扶植了一個吳胖子,讓他發大財,
讓他差一步當不了副總統,讓他氣得要死,
但看在錢的份上,他還是吞了,沒骨氣真不像客家人。
他拿錢來分化你們,你沒拿到錢,只代表你的層級不夠,
吳胖子總是笑笑的,對大家真是尊重,即使沒做半點建設,就算是給狗屎,但他是兩手端來的,是啊,這就是「平日生活、工作上的相互尊重」。
loza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4:22
引言回覆

O兄
你提的那些對小馬的質疑
其實各審的法院判決書中都有論述過了
動點腦筋或翻翻以前報紙就可以找到了
小弟沒必要再跟你多費唇舌了

還有特別費跟國務機要費不論從用途或者是報銷方式都是不同的,這點大家應該都知道
你硬要搞在一起,這我也沒辦法 ,小馬笨就笨在不會像蘇謝一樣領現金然後再看要花光光或是存到國外去,而是呆呆的直接轉存在他老婆的帳戶
套你說阿匾如果貪污會全家留在國內嗎?
小馬如果貪汙 會只貪點特別費而且還傻傻的直接存在帳戶中??
他可是要選總統的人耶?

最後
你老愛說別人未審先判
小馬的都三審定讞了
你不去翻翻判決書
卻老在這裡光憑自己的臆測舉小馬的當案例
不覺得可笑嗎?
Odeo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4:36
引言回覆

lozan 寫到:
O兄
你提的那些對小馬的質疑
其實各審的法院判決書中都有論述過了
動點腦筋或翻翻以前報紙就可以找到了
小弟沒必要再跟你多費唇舌了

還有特別費跟國務機要費不論從用途或者是報銷方式都是不同的,這點大家應該都知道
你硬要搞在一起,這我也沒辦法 ,小馬笨就笨在不會像蘇謝一樣領現金然後再看要花光光或是存到國外去,而是呆呆的直接轉存在他老婆的帳戶
套你說阿匾如果貪污會全家留在國內嗎?
小馬如果貪汙 會只貪點特別費而且還傻傻的直接存在帳戶中??
他可是要選總統的人耶?

最後
你老愛說別人未審先判
小馬的都三審定讞了
你不去翻翻判決書
卻老在這裡光憑自己的臆測舉小馬的當案例
不覺得可笑嗎?


很好笑。

馬您先生那些判決,你真的看過嗎?你如果沒看過,就不要講別人好笑。這樣更顯得你這我斷言根本沒看過的人更好笑。至少,你講不出道理,也講不出判決要旨與理由。

一審說,宋朝公使錢就是現在的特別費,宋朝如何如何,所以現在特別費進入自己帳戶,沒事。

二審說,特別費等於(馬您先生的宋大律師一審說的)實質補助,所以挪入自己戶頭無罪。(奇怪了,那以前挪入自己戶頭被判刑的那些人怎麼有罪?)

三審說,特別費不是實質補助,二審鬼扯!特別費就是要用於公務,不過馬您先生,先自己開一個戶頭,就是小水庫,將特別費存入小水庫,只要在判刑前,將水庫裡的水捐出去,就是把小水庫放空到大水庫,所以無罪。

好笑了!!


啊至於你要跟我論證國務機要費跟特別費不同,我隨便你。

一個市長憑他市民的選票支持,跟一個總統憑他全國國民的選票支持,哪個人的公家私房錢運用可以更自由?

我可以在這裡很公平地講,我認為總統運用的自由度應該要比市長大,而且應該更機密!即使現在的總統要人家稱呼他「先生」就好。

不然的話,你對於馬您先生把他的國務機要費拿去宴請連戰和國民黨高官,然後又拿國務機要費去買白冰冰演唱會門票來招待親朋好友,這樣算不算貪瀆?!你就回答這個實際案例啊!


Odeon 在 星期六 2008-11-15 14:56 作了第 2 次修改
Odeo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4:39
引言回覆

rolover 寫到:
yokel 寫到:
rolover 寫到:

所以你們氣的不是它丟兩根骨頭
而是他為什麼不丟大便


客委會與客語電台、原住民委員會與原民台本來並不是兩根骨頭,
我們在意的不是這些,更談不上爲這生氣......。
我們在意的是在平日生活、工作上的相互尊重,因為缺乏尊重才讓它們變成兩根骨頭。 難過
如果客家人和原住民的投票結果不能讓你滿意,而令你覺得他們不配被丟給骨頭,而只要給他們大便就可以了......
你覺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上,你會表現的讓客家人和原住民覺得你有尊重他們嗎?
rolover兄, 無意挑釁,但這是身為客家人的真實感受!從投票結果看來,有這種感受的客家人和原住民應該不少。至於「鈔票會說話」,至少我從小到大未曾收到過,你總不能把所有客家人和原住民的投票行為都用「鈔票」和「電視」來解釋吧?


所以民進黨缺乏對客、原「平日生活、工作上的相互尊重」?
這很抽象,是否你平常上街,沒有身穿綠背心的人,跟你道早安?
反之,當年國民黨時代,有穿藍背心的人,跟你道早安?

偏見在於,對統計上強度很接近的兩種信號,對其中一個視而不見、對另一個閉著眼睛也說看見。
綠背心的人給你電台你不要,小學教客語你也不要,給骨頭你說是用丟的,但骨頭本來就是適合用丟的,教練都如此。
但藍背心的人幾十年什麼都沒給你,只扶植了一個吳胖子,讓他發大財,
讓他差一步當不了副總統,讓他氣得要死,
但看在錢的份上,他還是吞了,沒骨氣真不像客家人。
他拿錢來分化你們,你沒拿到錢,只代表你的層級不夠,
吳胖子總是笑笑的,對大家真是尊重,即使沒做半點建設,就算是給狗屎,但他是兩手端來的,是啊,這就是「平日生活、工作上的相互尊重」。



講得真好!!

拍拍手!!!

讚 讚 讚
stevehhh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4:42
引言回覆

Odeon 寫到:
stevehhh 寫到:
不用如此多禮。

我之前忘了換字,用錯字。

你如果因為我用錯字,錯用「他」來稱呼扁而高興,你還真的蠻低級的。

多麼低級,至少你 連結的那個什麼修道團體 ,我死都不會去。去了都跟你一樣低級,真的永世不能超生。

原來您做過功課
讓您誤認小弟在修道
不過這誤會大了
提醒您
先把狀況搞清楚注意用語
不要惹了麻煩說我沒告訴您 耍酷


怎麼聽起來像是 黑社會 的善意勸告?![/quote]
Odeon 寫到:
stevehhh 寫到:
言盡於此.....
Just a kind reminder to protect...


我怎麼聽,都像是 黑社會 放話。

www鬥 三一九,死一死 鬥 康

困惑

_________________
***八卦山人****
http://3821.org.tw/
rolover
進階會員
進階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4:42
引言回覆

有人問:「總不能說全天下的法官都是藍的吧 」

真的是如此!
李登輝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不然他們在十幾年以前為什麼可以活的好好的領薪水?
明明人民沒受任何保障
憲法寫的都是垃圾

當年很多法官是國小老師、郵差、軍夫轉任
100%都入國民黨不然沒升遷
這些現在都還活著憑殘存的記憶與對黨的感恩辦案

你上過法庭嗎?你寫過狀書嗎?你很可能沒有,不然你絕對相信我的話
你隨便跟個律師聊一聊
就知道台灣檢察官、法官的水準了
台灣沒有陪審團制度
每天不知道多少生靈被這些人拿筆亂畫胡搞

偏偏國民黨又喜歡醜化律師
台灣要不是這些律師在打先鋒
這個網站可能還不存在呢
Odeo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4:48
引言回覆

rolover 寫到:
有人問:「總不能說全天下的法官都是藍的吧 」

真的是如此!
李登輝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不然他們在十幾年以前為什麼可以活的好好的領薪水?
明明人民沒受任何保障
憲法寫的都是垃圾

當年很多法官是國小老師、郵差、軍夫轉任
100%都入國民黨不然沒升遷
這些現在都還活著憑殘存的記憶與對黨的感恩辦案

你上過法庭嗎?你寫過狀書嗎?你很可能沒有,不然你絕對相信我的話
你隨便跟個律師聊一聊
就知道台灣檢察官、法官的水準了
台灣沒有陪審團制度
每天不知道多少生靈被這些人拿筆亂畫胡搞

偏偏國民黨又喜歡醜化律師
台灣要不是這些律師在打先鋒
這個網站可能還不存在呢


不只阿輝說過。

更重要的案例,是許水德以前很自豪說,國民黨給台灣帶來民主法治與自由,所以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蠢阿德不知道,他就是這樣理直氣壯講出不能說的祕密,所以一輩子就幹到考試院長為止。

在台灣以前國民黨主政時期,要當那個說國王新衣是肉做的小孩,真要有兩把刷子。
rolover
進階會員
進階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4:52
引言回覆

「如果確實是亂辦
或者小馬的官員敢汙錢
將來有一天政黨再次輪替
就會有人辦他們 」

這有個漏洞
如果輪替的是共產黨(或共產黨的朋友----新國民黨)
就沒有下一次輪替了
stevehhh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4:53
引言回覆

Odeon 寫到:
apoptosis 寫到:
Odeon 寫到:
你有沒有看到這個討論串有號稱修道的人用「他」來稱呼阿扁?


哈哈哈,本站多數人皆用牠來稱2630,這只是社會共識而已,
與某可敬網友是否修道無關。

畜生不配享受人權,就這麼簡單。

給牠人吃的食物,還絕食哩,
那就給牠ㄆㄨㄣ,保證牠大口大口吃得開心。


很好,這隻畜牲的學人言語,剛好印證一樣事實︰

在這個討論串很多批判阿扁叫阿扁「他」的,剛好就是那種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的畜牲。

這些畜牲不能提出什麼有力的法律證據來論斷他們的法律見解,憑藉的,就是他們的偏見跟私心。

Odeon 寫到:
apoptosis 寫到:
Odeon 寫到:
你有沒有看到這個討論串有號稱修道的人用「他」來稱呼阿扁?


哈哈哈,本站多數人皆用牠來稱2630,這只是社會共識而已,
與某可敬網友是否修道無關。

畜生不配享受人權,就這麼簡單。

給牠人吃的食物,還絕食哩,
那就給牠ㄆㄨㄣ,保證牠大口大口吃得開心。


很好,這隻畜牲的學人言語,剛好印證一樣事實︰

在這個討論串很多批判阿扁叫阿扁「他」的,剛好就是那種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的畜牲。

這些畜牲不能提出什麼有力的法律證據來論斷他們的法律見解,憑藉的,就是他們的偏見跟私心。

Odeon 寫到:
stevehhh 寫到:
為了歡迎新來的法學博士巴友
謹此昭告諸巴友
小弟誠心將先前所有用的"牠"
一律改成"祂"
順帶更正宣告
小弟從未自稱修道者
層次沒那麼高啦
大家見笑的同時
千萬別誤會了 微笑


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善哉善哉。

祢能如此悔悟,真是網上畜牲的好榜樣。

Odeon 寫到:
stevehhh 寫到:
Odeon 寫到:
lozan 寫到:
路人進來亂一下.....
有人說阿匾慈悲留了75個未爆彈
不去辦前朝官員
小弟當初一聽阿匾這樣說就知道沒救了
為啥不辦?? 不是因為慈悲阿
涉世未深或死忠支持者才會相信這樣的話.....

他是因為發現原來有這麼好康的
當然要留著自己汙了
所以小弟贊成就是要政治追殺(這詞好像敏感了點??)
小馬現在辦前朝的
如果確實是亂辦
或者小馬的官員敢汙錢
將來有一天政黨再次輪替
就會有人辦他們

像紅衫軍以前對阿匾的質疑
雖然一一驗證大部分是正確的
但在阿匾當政時不也奈何不了他??
還被扣一個亂台的帽子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罷了
等政黨輪替時 下一個政黨不辦
我們就該懷疑是不是要接著汙了

所以阿匾的死忠們
就不要再出來護匾了
先靜觀其變吧
海角不會只有七億的
數十倍都有可能的

P.S. 或許阿匾支持者會說
為何辦綠不辦藍
這點我要聲援你
藍的趕快辦一辦吧

還有別忘了李連游呂或者是蘇謝都應重啟偵查
大家都好好查一查
都三審定讞後就清楚了.....


這位網友的話就讓人聽得下去,除了對案情的臆測部份之外。

關於阿扁的案情,我贊成該辦就要辦,不因為 是第一個帶領民進黨或者台灣派贏過國民黨統派的總統。如果他污了髒錢,該辦就要辦。

同樣的,對於藍色的,該辦當然也要辦。

問題是,就阿扁部份,我要問的就是說︰比阿扁犯行更明確的馬您先生都沒事,怎麼這個網上那麼多福爾摩斯,未審先判?還有稱呼阿扁為「他」,還要理直氣壯的?!

其次,真的藍綠都要辦,怎麼網上這麼多提到阿扁就如何如何,阿說到藍的,都一下子沒意見了?

連檢調也是這樣。李慶安雙重國籍幾天了,有辦嗎?三中案幾天了,有辦嗎?這些質疑阿扁質疑民進黨,還要用民x黨還叫民進黨的,有過同樣的質疑嗎?

一個國家的正義,如果是這樣建築在選擇性辦案,那不叫做正義,那叫做政治追殺,叫做卑劣。

真難為您了
小弟必須向您致敬
對於先前對您的誤會
從此得到冰釋
自古聖賢多寂寞.....
總算明白您內心的掙扎與苦楚 哈 哈 哈


不用如此多禮。

我之前忘了換字,用錯字。

你如果因為我用錯字,錯用「他」來稱呼扁而高興,你還真的蠻低級的。

多麼低級,至少你連結的那個什麼修道團體,我死都不會去。去了都跟你一樣低級,真的永世不能超生。

_________________
***八卦山人****
http://3821.org.tw/
loza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5:01
引言回覆

O兄
看來關於阿匾的部分你是沒啥話好說的
就讓他回歸司法吧 該辦就辦了
小馬的部分
反正他須有憑證的一半是完全沒問題的
這點大家都知道
至於不需要有憑證的那一半.....
呵呵,你要說是貪污那就算是吧
反正其他人如四大天王或是各黨的縣市長
大多數本也就是領現金後不知所蹤(也不用查)
差別就小馬笨些明著存帳戶
但起碼人家沒去買tiffany嘛!

國務機要費可是全部要憑證的喔
這可是審計單位早就明文訂的
你什麼都要用你自己憶測或你覺得
那總統給你當就好啦....

還有阿
作人光明些吧
弄個免洗帳號上來罵其他網友畜生
這不太好吧....
不要讓人覺得阿匾支持者的水準低阿.....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2, 3 ... 26, 27, 28 ... 54, 55, 56  下一頁
27頁(共56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
無法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圖檔
可以 在這個版面下載已上傳之附加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