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Bus 手錶討論區 :: 觀看文章 - 阿扁的左腕
開新主題 回覆文章 Share
阿扁的左腕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2, 3 ... 25, 26, 27 ... 54, 55, 56  下一頁
發表人 內容
Odeo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2:58
引言回覆

stevehhh 寫到:
Odeon 寫到:
lozan 寫到:
路人進來亂一下.....
有人說阿匾慈悲留了75個未爆彈
不去辦前朝官員
小弟當初一聽阿匾這樣說就知道沒救了
為啥不辦?? 不是因為慈悲阿
涉世未深或死忠支持者才會相信這樣的話.....

他是因為發現原來有這麼好康的
當然要留著自己汙了
所以小弟贊成就是要政治追殺(這詞好像敏感了點??)
小馬現在辦前朝的
如果確實是亂辦
或者小馬的官員敢汙錢
將來有一天政黨再次輪替
就會有人辦他們

像紅衫軍以前對阿匾的質疑
雖然一一驗證大部分是正確的
但在阿匾當政時不也奈何不了他??
還被扣一個亂台的帽子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罷了
等政黨輪替時 下一個政黨不辦
我們就該懷疑是不是要接著汙了

所以阿匾的死忠們
就不要再出來護匾了
先靜觀其變吧
海角不會只有七億的
數十倍都有可能的

P.S. 或許阿匾支持者會說
為何辦綠不辦藍
這點我要聲援你
藍的趕快辦一辦吧

還有別忘了李連游呂或者是蘇謝都應重啟偵查
大家都好好查一查
都三審定讞後就清楚了.....


這位網友的話就讓人聽得下去,除了對案情的臆測部份之外。

關於阿扁的案情,我贊成該辦就要辦,不因為 是第一個帶領民進黨或者台灣派贏過國民黨統派的總統。如果他污了髒錢,該辦就要辦。

同樣的,對於藍色的,該辦當然也要辦。

問題是,就阿扁部份,我要問的就是說︰比阿扁犯行更明確的馬您先生都沒事,怎麼這個網上那麼多福爾摩斯,未審先判?還有稱呼阿扁為「他」,還要理直氣壯的?!

其次,真的藍綠都要辦,怎麼網上這麼多提到阿扁就如何如何,阿說到藍的,都一下子沒意見了?

連檢調也是這樣。李慶安雙重國籍幾天了,有辦嗎?三中案幾天了,有辦嗎?這些質疑阿扁質疑民進黨,還要用民x黨還叫民進黨的,有過同樣的質疑嗎?

一個國家的正義,如果是這樣建築在選擇性辦案,那不叫做正義,那叫做政治追殺,叫做卑劣。

真難為您了
小弟必須向您致敬
對於先前對您的誤會
從此得到冰釋
自古聖賢多寂寞.....
總算明白您內心的掙扎與苦楚 哈 哈 哈


不用如此多禮。

我之前忘了換字,用錯字。

你如果因為我用錯字,錯用「他」來稱呼扁而高興,你還真的蠻低級的。

多麼低級,至少你連結的那個什麼修道團體,我死都不會去。去了都跟你一樣低級,真的永世不能超生。
cwlan
終極會員
終極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2:59
引言回覆

兩邊都抓去辦一辦,請watchbus站大當總統. 耍酷

大家每天錶聚,電視新聞都報手錶新聞啦~~~~~
cwlan
終極會員
終極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3:00
引言回覆

驚訝 驚訝 驚訝
我....................先...................奶罩.
大家慢慢聊.......... 驚訝 驚訝 驚訝
loza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3:01
引言回覆

Odeon 寫到:
lozan 寫到:
路人進來亂一下.....
有人說阿匾慈悲留了75個未爆彈
不去辦前朝官員
小弟當初一聽阿匾這樣說就知道沒救了
為啥不辦?? 不是因為慈悲阿
涉世未深或死忠支持者才會相信這樣的話.....

他是因為發現原來有這麼好康的
當然要留著自己汙了
所以小弟贊成就是要政治追殺(這詞好像敏感了點??)
小馬現在辦前朝的
如果確實是亂辦
或者小馬的官員敢汙錢
將來有一天政黨再次輪替
就會有人辦他們

像紅衫軍以前對阿匾的質疑
雖然一一驗證大部分是正確的
但在阿匾當政時不也奈何不了他??
還被扣一個亂台的帽子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罷了
等政黨輪替時 下一個政黨不辦
我們就該懷疑是不是要接著汙了

所以阿匾的死忠們
就不要再出來護匾了
先靜觀其變吧
海角不會只有七億的
數十倍都有可能的

P.S. 或許阿匾支持者會說
為何辦綠不辦藍
這點我要聲援你
藍的趕快辦一辦吧

還有別忘了李連游呂或者是蘇謝都應重啟偵查
大家都好好查一查
都三審定讞後就清楚了.....


這位網友的話就讓人聽得下去,除了對案情的臆測部份之外。

關於阿扁的案情,我贊成該辦就要辦,不因為牠是第一個帶領民進黨或者台灣派贏過國民黨統派的總統。如果他污了髒錢,該辦就要辦。

同樣的,對於藍色的,該辦當然也要辦。

問題是,就阿扁部份,我要問的就是說︰比阿扁犯行更明確的馬您先生都沒事,怎麼這個網上那麼多福爾摩斯,未審先判?還有稱呼阿扁為「他」,還要理直氣壯的?!

其次,真的藍綠都要辦,怎麼網上這麼多提到阿扁就如何如何,阿說到藍的,都一下子沒意見了?

連檢調也是這樣。李慶安雙重國籍幾天了,有辦嗎?三中案幾天了,有辦嗎?這些質疑阿扁質疑民進黨,還要用民x黨還叫民進黨的,有過同樣的質疑嗎?

一個國家的正義,如果是這樣建築在選擇性辦案,那不叫做正義,那叫做政治追殺,叫做卑劣。


這沒辦法
人家小馬經歷了這麼多法官
三審定讞了
而且還是在阿匾執政時期喔
總不能說全天下的法官都是藍的吧
所以您就不要說馬的犯行更明確了
這全都是您的臆測之詞阿
反而是扁呂游蘇謝這些人還沒有一個人經過法院的考驗呢
Odeo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3:03
引言回覆

cwlan 寫到:
驚訝 驚訝 驚訝
我....................先...................奶罩.
大家慢慢聊.......... 驚訝 驚訝 驚訝


本以為你在這一串裡講的話比較像人話,沒想到你在放鞭炮那一串裡面,也跟那幾隻畜牲一樣。

你走先,下次碰到好好修理。


Odeon 在 星期六 2008-11-15 13:52 作了第 1 次修改
stevehhh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3:04
引言回覆

不用如此多禮。

我之前忘了換字,用錯字。

你如果因為我用錯字,錯用「他」來稱呼扁而高興,你還真的蠻低級的。

多麼低級,至少你 連結的那個什麼修道團體 ,我死都不會去。去了都跟你一樣低級,真的永世不能超生。[/quote]
原來您做過功課
讓您誤認小弟在修道
不過這誤會大了
提醒您
先把狀況搞清楚注意用語
不要惹了麻煩說我沒告訴您 耍酷

_________________
***八卦山人****
http://3821.org.tw/
Odeo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3:11
引言回覆

lozan 寫到:
Odeon 寫到:
lozan 寫到:
路人進來亂一下.....
有人說阿匾慈悲留了75個未爆彈
不去辦前朝官員
小弟當初一聽阿匾這樣說就知道沒救了
為啥不辦?? 不是因為慈悲阿
涉世未深或死忠支持者才會相信這樣的話.....

他是因為發現原來有這麼好康的
當然要留著自己汙了
所以小弟贊成就是要政治追殺(這詞好像敏感了點??)
小馬現在辦前朝的
如果確實是亂辦
或者小馬的官員敢汙錢
將來有一天政黨再次輪替
就會有人辦他們

像紅衫軍以前對阿匾的質疑
雖然一一驗證大部分是正確的
但在阿匾當政時不也奈何不了他??
還被扣一個亂台的帽子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罷了
等政黨輪替時 下一個政黨不辦
我們就該懷疑是不是要接著汙了

所以阿匾的死忠們
就不要再出來護匾了
先靜觀其變吧
海角不會只有七億的
數十倍都有可能的

P.S. 或許阿匾支持者會說
為何辦綠不辦藍
這點我要聲援你
藍的趕快辦一辦吧

還有別忘了李連游呂或者是蘇謝都應重啟偵查
大家都好好查一查
都三審定讞後就清楚了.....


這位網友的話就讓人聽得下去,除了對案情的臆測部份之外。

關於阿扁的案情,我贊成該辦就要辦,不因為牠是第一個帶領民進黨或者台灣派贏過國民黨統派的總統。如果他污了髒錢,該辦就要辦。

同樣的,對於藍色的,該辦當然也要辦。

問題是,就阿扁部份,我要問的就是說︰比阿扁犯行更明確的馬您先生都沒事,怎麼這個網上那麼多福爾摩斯,未審先判?還有稱呼阿扁為「他」,還要理直氣壯的?!

其次,真的藍綠都要辦,怎麼網上這麼多提到阿扁就如何如何,阿說到藍的,都一下子沒意見了?

連檢調也是這樣。李慶安雙重國籍幾天了,有辦嗎?三中案幾天了,有辦嗎?這些質疑阿扁質疑民進黨,還要用民x黨還叫民進黨的,有過同樣的質疑嗎?

一個國家的正義,如果是這樣建築在選擇性辦案,那不叫做正義,那叫做政治追殺,叫做卑劣。


這沒辦法
人家小馬經歷了這麼多法官
三審定讞了
而且還是在阿匾執政時期喔
總不能說全天下的法官都是藍的吧
所以您就不要說馬的犯行更明確了
這全都是您的臆測之詞阿
反而是扁呂游蘇謝這些人還沒有一個人經過法院的考驗呢


對啊!

正好因為在阿扁時期,所以可以不可以說阿扁是個不干預司法的總統呢?他可以不可以因此得到比較多的正面評價呢?

另外說到犯行,那是我自己提出,也是所有法官檢察官都該想到的法律論理︰一個人把特別費,每個月每個月固定存到自己戶頭,然後到月底每個月每個月固定轉存到太太戶頭,這些錢數額都對。在報帳方面,他的秘書拿他女兒的泳裝他太太的內衣發票來報帳。

另外一個人,他的帳戶並沒有異常增減,然後後來發現他海外有存款,但是到目前為止,海外存款的數目跟這些報帳好像也還兜不攏。然後他的報帳單據,一樣有他太太女兒買珠寶買兒童用品買雜誌的發票。

你覺得第二個人要說「挪用公款」會比第一個人明確嗎?第一個人數目都完全符合,第二個人數目現在都還何不起來,檢察官說「要起訴還要其他證據」喔!

我做這樣的法學判斷,你要用什麼樣的論理來反駁?

更好笑的是,這個討論串多少人已經急著定他的罪?!

好笑了。
Odeo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3:13
引言回覆

stevehhh 寫到:
不用如此多禮。

我之前忘了換字,用錯字。

你如果因為我用錯字,錯用「他」來稱呼扁而高興,你還真的蠻低級的。

多麼低級,至少你 連結的那個什麼修道團體 ,我死都不會去。去了都跟你一樣低級,真的永世不能超生。

原來您做過功課
讓您誤認小弟在修道
不過這誤會大了
提醒您
先把狀況搞清楚注意用語
不要惹了麻煩說我沒告訴您 耍酷[/quote]

怎麼聽起來像是 黑社會 的善意勸告?!
stevehhh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3:17
引言回覆

言盡於此.....
Just a kind reminder to protect...

_________________
***八卦山人****
http://3821.org.tw/
Odeon
中級會員
中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8-11-15 13:19
引言回覆

stevehhh 寫到:
言盡於此.....
Just a kind reminder to protect...


我怎麼聽,都像是 黑社會 放話。

www鬥 三一九,死一死 鬥 康

困惑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2, 3 ... 25, 26, 27 ... 54, 55, 56  下一頁
26頁(共56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
無法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圖檔
可以 在這個版面下載已上傳之附加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