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Bus 手錶討論區 :: 觀看文章 - 對模彷別家品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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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sai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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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5-11-25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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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聽聽大家的看法而矣,如有得罪,實屬無心。 眨眼

早前看post發現很多版友對 "三字母" 牌手錶很感興趣,便特地到有關網站看看,反覆看了該品牌以前推出的款式及現行款,一言敝之,以前款式是盡可能模彷名家品牌的受歡迎型號,現行款則是大集合各家之長。

網站內特別還有一篇論述PXXXXXX的文章,非常有趣,大意是現在的P牌壓根兒就不是以前P牌的正統血脈,只是大集團收購了的無誠意產物,故此"三字母"牌社長特意自己複刻P牌的經典MM,絕對為誠意之作云云。屬是屬非,自有公論,小弟也不在此多說,不過倒看得十分過癮,因為我也有只P牌的錶哪, 哈哈。

小弟絕不懷疑該社長的製錶誠意(甚至有些感動),亦不懷疑這些"致敬"錶的出色運行質素及合理價格,只是心裡著實對模彷抄襲別家品牌設計這一環上有點保留。

個人認為手錶品牌最重個性,經典款式更必然是經千錘百鍊而生,而所謂 "一個唔該" 給盜用了,更獲得商業上的利益,即使是本著誠意致敬,個人總覺得說不過去。

另外我假想,帶一只這品牌的表出街,幸運遇到懂的人還知是甚麼回事,不懂的還真可能想:「這人連買只彷錶也不懂門路,一看就知是假的。」當然別人要怎想是別人的事,但真金白銀付錢買錶(還不是真的超便宜,要過萬台幣甚至更多)而換得這種看法,不是頗不值嗎?

如果有大大看完此post後覺得不快,我在此先誠心道歉。各人自有不同見解,小弟只是在星期五下班後抒發一下淺見而矣。
蛇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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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5-11-25 18:29
引言回覆

我有小沛也有RXW.到不覺得他是隻仿表.只是愛作一些case大同小異的表出來.其實一些時尚表.尤其是女表.case一樣的.一字排開.少說有5至6個不同的品牌.所以囉.對我而言.那些連logo打上後.還在奇摩賣萬把塊的小p才是仿表.
_________________
表的悲哀.
一只美表.
擁有令人讚嘆的外表
有內涵的機芯
附帶心動的價格
人見人愛
但卻沒人願意帶他回家
..............買您所愛.愛您所買............
uhrf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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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5-11-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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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隻錶一眼看去讓人誤以為是他牌(因為它採用了他牌的精典特色),就我而言,實在很難接受它,因為不管怎樣"設計"也是很重要的智慧財產吧!
我一直不太明白,電視購物和RXW都有很類似Royal Oak的設計,為什麼好像後者比較被接受 ???
kei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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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5-11-25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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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在日本根本是上不了檯面的錶 大家去日本各大錶店可曾看過他!

只是台灣人的興趣比較奇怪罷了! 眨眼 眨眼 眨眼
AXL
白金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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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5-11-26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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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思考....
這隻是CASIO

這隻是SEIKO

這隻是ROLEX 16610


當然每個人的想法不同,不過小弟心中認定的仿表是,打上人家的商標的才算仿表

如以上三圖所示

ROLEX 是不是要去告死CASIO跟SEIKO ??? 耍酷
a354
進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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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5-11-26 06:39
引言回覆

手錶出來已近200年
200年來有數千家錶廠出產數億款錶
要不相似很難
有些您熟悉且認為是它原創品牌或款式
事實上有可能先前早有人做過
祇是它將它發揚光大而已

諸為接觸的表不多
有機會在錶店可仔細瞧瞧
各個品牌幾乎有相似的款式
說誰抄誰
真的很難講
sien
中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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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5-11-2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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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希望RXW可以做出自己的風格來

如果把這個叫做學習階段的話

做錶的人應該有自己的美感吧

應該有自己想做的東西吧

很期待能看到開花結果的一天
adywc
分區版面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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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5-11-26 13:07
引言回覆

小弟記得,
曾在中外歌壇流行過的某些曲子 ;
不見得是原唱者唱出名的,
反倒是後起之秀, 翻唱了口水歌之後才紅遍天下...

那麼,
是這歌好呢 ?
還是唱將好呢 ?

如果有某一款式是其他錶廠所願意仿效的( 當然是要打上自家牌子啦! ),
代表這原始設計的風格是眾所公認的囉 !
只要錶廠品質與錶款價格, 個人可以接受, 就買下吧 !
~~以上是小弟淺見, 請勿見怪~~ 眨眼

_________________
sien
中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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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5-11-26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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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唱將有透過合法的途徑來唱.... 耍酷
adywc
分區版面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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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05-11-26 16:32
引言回覆

或許, 我們以" 專利 "." 著作權 ". " 智慧財產權 "的觀點來看 ,
一般而言, 在有效期限之內, 原創者嘔心瀝血所著作的作品, 是受到保護的(從數個月到數十年...) ;
其他人如果要依法泡製來營利, 或是要繳一筆權利金, 或是會被法律起訴, 或是躲著給你追...( 當海盜囉! )

而在製錶業中, 機蕊的製造. 傳動方式等等, 應該也是受到保護的 ; 但是錶款外型卻不在此限 !
所以 ' 天下文章一大抄 ' ,
某牌的某一款式特別受歡迎, 不久之後, 其他的廠牌也跟著搶進生產類似外型的產品...
這不能說他們違法( 因為法律沒有限制 ), 可是其原創性就沒有了 ;
所以這也是引人爭議之處 !
但從另一角度來看, 這也就是流行業者所追求的嘛 !( 在合法條件之下 )

其實這情形, 在製車業. 製鞋業. 建築業. 電子業. 成衣業..... 屢見不爽啊 !
因為, 要是法律提供所有原創者無限期的保護, 那麼很多產業具有革命性的產品,
將只提供給買的起的有錢人, 一般普羅大眾卻只有乾瞪眼的份了 !

小弟的看法, 或許有所遺漏缺失, 請多指教 !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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