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Bus 手錶討論區 :: 觀看文章 - [分享]你能想像醫界黎明前的場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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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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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12-04-03 17:17
引言回覆

請問一下所謂的 "微乎其微" ,是如何認定的?
有客觀的依據嗎?

每次開車跟到大貨車、客車...等後面,常會看到駕駛的姓名,深深覺得這是階級的不平等啊!
鑑定委員會跟法官願意、可以接受他人的挑戰嗎?
d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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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2-04-04 00:28
引言回覆

silberstein 寫到:
法官是依法審判
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醫生有過失
損害賠償金額也是按照所生損害依法核定
如果真的認為醫生職業特殊
應該超然於一般民刑事責任
就應該透過立法積極改善醫病關係
而不是在未全盤瞭解的情況下
一昧指責被害人家屬要錢或是指責恐龍法官
這樣是否有失偏頗呢?
再說醫生被判定有醫療過失的比例,跟一般案件相比真的是微乎其微阿
這件又是醫事鑑定委員認定有過失
難道要視而不見嗎


您說的真好

難道神經外科醫學會的大老,各醫學中心主任都盲目的挺李醫師等人
他們的話不夠權威嗎?

法官無罪判有罪叫法律見解不同,醫師間做法不一致為什麼不能叫醫療見解不同?
何況這個案件就算真的放腦壓監測器,病人就會完全康復嗎?
江國慶案一個好好的人被殺掉用國賠,醫師救人沒救成卻要自己賠?
別告訴我因為法官是公務員才用國賠
請問具公務員資格的醫師發生醫糾是國賠嗎?


d5987 在 星期三 2012-04-04 00:49 作了第 1 次修改
vincent_d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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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2-04-04 00:48
引言回覆

dtemer92寫道

常常會聽到別人說:
”以前的醫生就是待遇太好了,所以成績好的學生都一窩蜂去念醫學系,
 導致念醫學系的醫生許多都是為了賺錢;所以現在這樣也好,
 將來成績好的學生不受限於念醫,
 真正有興趣跟熱忱的才會念醫學系,而不是只為了賺錢”


我覺得:
”現在正在各醫院,診所當醫生的,
 往往就是我們以前小時候,坐在隔壁排安安靜靜的,每次都很真念書,很規律作息,
 寫考券都是驗算再驗算,該背的公式都能混瓜爛熟,
 段考都是考班上第一名,常常五育兼優的學生


 將來,可能不一定是第一名才去當醫生了,
 也有可能是班上成績中等的去當醫生,也有可能是吊車尾幾名的去當醫生
 回家功課有時候會忘記寫;考試的時候,比較容易會算錯,
 也有可能因為平時念書沒有準備充分,
 考試時努力擠到班上第一名旁邊,想要去偷瞄答案的同學”

想像一下這樣的時刻到來,
你能接受將來醫治你的醫生是這樣的同學嗎?
依照這樣的態勢,會不會真的如同前輩所言,將來管教小孩要對他說:

”還不趕快認真念書,不然以後會去做醫生!”
sunny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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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2-04-04 04:09
引言回覆

醫療糾紛訴訟

由於涉及醫學專業,不具醫學背景的法官通常沒有能力直接去認定該醫師之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

因此,現行法院判決就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之認定,均會請醫審會做鑑定,藉由專家證人之證言或鑑定報告來釐清法律上是否有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而一般來說,法官不採納專業醫學鑑定報告之機會,實在是不太大

至於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勞動能力喪失.慰撫金...等),司法實務已有一套行之有年的計算方式與依據,法官見解通常不會有太大歧異

因此本件訴訟,重點仍是在"是否有過失"與"因果關係"的認定,如果連醫審會鑑定報告也認定該醫師之醫療行為有過失且與病患傷害間有因果關係的話,除非該醫師可舉反證打擊或推翻該鑑定報告之憑信性,否則法院有何理由不依據該鑑定報告認事用法?
d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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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2-04-04 16:23
引言回覆

從一個生病的重殘法官,看「恐龍司法」與「醫病雙輸」的年代

作者:醫匠. 唐訶德

最近接觸了一位糖尿病病患,陸續發生雙眼全盲、雙腳截肢、洗腎、以及反覆腦中風的嚴重疾病。很難想像這位60多歲的重度殘障病患,竟是曾經擁有無比權勢的法官。處於臥床狀態的他,三餐及各種活動都需要依靠外籍看護的幫忙,生命的尊嚴蕩然無存。偶而來看他的太太說道,她先生因為法官的職業特性,在過去總是權威的對待他人,甚至自己的太太及子女也不例外。因為高傲、強勢的作風,這位法官在生病倒下後,子女也就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過去趨炎附勢的朋友們,也瞬間的銷聲匿跡。

經過一番談話後,令我吃驚的是這位法官倒下前的醫療過程,竟然都是這位法官在主導,醫療專業被嚴重忽略。因為經手不少的醫療糾紛,他早已對台灣的醫療充滿著不信任感。 醫護人員也因為層出不窮的恐龍判決,害怕吃上官司、害怕巨額賠償、害怕牢獄之災,許多醫療上的寶貴意見也只能輕描淡寫的「提供」給他當作「參考」,重要的醫療決策完全被動的留給這位法官自行決定。 初見面時,困惑著60幾歲的身體為何會如此悲慘,而這樣的疑問也在此時獲得釐清,或許這就是專業傲慢所帶來的苦果。 法界的傲慢,無法尊重醫療專業,獨斷的用法界觀點及書面報告來解讀醫療行為、甚至評斷醫療行為;在恐龍司法的威脅下,醫界只好根據莫名其妙的法界觀點來進行醫療行為。 可悲的是,這位法官一知半解的醫學知識,就是造成更多問題的主要原因。在反覆的錯失最佳治療時機下,法官變成了臥床的重殘病患。「醫病雙輸」的年代,已經在恐龍司法的威脅下,拉開了序幕。

這些年下來,在恐龍司法的不斷威脅下,有經驗的醫師也學到了教訓。 只要凡事尊重病患自主權,「依法行醫、依法轉診」,就能免於恐龍司法的威脅,這已經成了多數台灣醫師的行醫最高指導原則;少數堅持專業作法的醫師,很快的就會受到法界的無端懲罰。 短短數年內,醫病關係就因為恐龍司法而迅速惡化!

想到恐龍司法所開啟的醫病雙輸時代,腦海又浮現那位生命尊嚴盡失的臥床法官,不禁感嘆:

「再有權勢的人,也禁不起病痛的折磨;而即便擁有無數的名利,也逃不過死神的召喚」



這就是防禦性醫療
文章轉載 如有侵權 請告知 謝謝
vincent_d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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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2-04-04 23:36
引言回覆

告醫師千萬聯盟會
作者: 我是亮亮

從前、從前有一個脖子很粗的胖胖先生,生病手術前,醫師為了幫他麻醉,卻因為他是一個困難插管的病人,插管了多次都不成功,最後終於成功了,胖胖先生卻因為缺氧過久,變成了植物人。

之後醫師在法庭上雖然再三說明,再怎麼技術良好的醫師,也有可能遇到真的很難插管的病人,像是脖子粗加上頭頸部肉多、如果剛好喉嚨又腫脹,管子真的是不好插。但經過家屬的大哭大鬧,和英明正確、幾乎從來不會犯錯的法官之判決,因為胖胖先生是一個社會菁英、成為植物人之後,每月需要好幾萬元看護費、醫療費及日常必需品支出費。算了算約需要六千萬元,官司纏訟了十幾年,這麻醉科醫師,最後被法官判賠了四千萬。

當然沒有人會去問這位曾經當選過模範醫師,而且訓練成為一位獨當一面的麻醉科醫師,需要苦讀多少書、經過多少努力、與沒日沒夜地住在醫院照顧病患。大家只注意到了,他竟然幫病人插管失敗了!(咦,神槍手也沒百發百中的吧!何況又是個困難的靶心?)也沒有人會去問這官司纏訟這十幾年來,醫師壓力有多大、他與妻子、可愛的小孩是怎麼過的,反正最後胖胖先生,得到了英明的判決,家屬終於不用為了他的後半輩子、辛苦地張羅經濟,社會大眾都覺得正義得到了伸張與平反,而流下了眼淚。

後來,這些家屬成為了告醫師成功的英雄(太成功了吧!),成立了一個:「告醫師千萬聯盟會」,專門教導可憐的病患如何告醫師,而且準確地告成功,連賠償金額也會非常的高喔!

這個聯盟會第一個上門求救的病人,繳了十萬元的報名費(十萬換千萬真的是非常的划算啊!)他是一個在美國工作的青年才俊,自八十歲的爸爸生重病住院以來,從來沒有飛回過台灣看過他爸爸。這老爸爸其實已經生了很重的病,屎、尿都不受控制了,每天醫師、護士們幫他觀察尿尿跟大便有沒有出現問題,怕生褥瘡,還得幫他翻身呢!雖是老人,其實也不怎麼輕。護士們都為此提早得了肩頸痠痛的毛病。不過沒想到,在一次嚴重感染和敗血病的情況下,老翁撒手人寰!護士們跟醫師因為這老翁住了很久的院,全部都傷心的哭了!這在美國偶爾用電話詢問醫師病情的兒子,知道老爸過世,為了證明他真的是一個孝順的兒子,馬上連夜從美國搭飛機回來,馬上影印了病歷,「我要追究到底是不是有醫療疏失!竟然害我老爸八十歲就去世了,嗚嗚,他應該要活到一百歲的啊!」兒子勉強擠出了一滴乾乾的眼淚!

「告醫師千萬聯盟會」因為有了上一次判賠四千萬的寶貴經驗,早就非常熟練門路了。反正這麼長的住院過程,總是可以挑到一些毛病的。急救過程也蠻多步驟的,醫師跟護士這麼多,仔細看,總是會有一些錯誤跟不小心的嘛!沒關係沒關係!仔細研究、研究。

官司纏訟了六年!司法終於還這個老爸爸一個公道了!判賠了一千萬!雖然這兒子在美國工作,本來就很有錢了,不過總是不無小補。

「告醫師千萬聯盟會」生意越來越興隆了,反正找不到人賠的意外、不明原因的怪疾病、或被黑道砍了之後黑道落跑的傷害,最後總是要送醫院的吧!只好把憤怒、恐慌、與無法承受的悲傷,都轉嫁給醫師和護士了!反正黑道也抓不到、車禍也不能找車子賠,當然就只好找醫師了啊!反正醫師們都這麼忙、對法律也不太懂、又乖乖的,灑個冥紙、抬個棺材、找幾個黑道去恐嚇一下,醫師自己就會拿出幾百萬來賠了、連上法庭都不必!不過上上法庭也不錯,因為法官其實不會犯錯,都會覺得醫師也不會犯錯,而且醫師有錢、幾千萬也拿得出來啊!柿子總要挑軟的吃嘛,「告醫師千萬聯盟會」裡面裱金框、貼在牆上的宗旨,不就是:「醫師是一群穿著白袍的柿子嗎?」

被告的醫師越來越多,每天都有醫師跑法庭。看到同事們被告,家裡還有妻小要養,而且在健保壓榨下、薪水也越來越縮水的醫師們,心中越來越恐慌與害怕。終於有百分之二十的醫師辭職了,跑去醫學美容診所,每天穿帥帥美美,又沒什麼人命壓力跟醫療糾紛,薪水也不錯啊!

話說有位轉業的內科醫師說,之前有個病人想要多開一天的藥,不過健保只能開三天,醫師說多一天的藥,要自費25元喔!病人馬上說不要了,健保免費拿藥耶!幹嘛多花25元!不過自從這位內科醫師也跑去美容診所之後,他要病人花20000元做美白脈衝光,病人都乖乖拿出來,還說好便宜!又拖了一堆三姑六婆來做美白!

自從百分之二十的醫師轉行了之後,剩下百分之八十的醫師要做百分之一百的醫療業務,而且很多又都是人命關天的!事情忙到做不完、救命品質越來越差、病人怒罵越來越多……。連沒日沒夜的護士都辭職了不少。醫師越來越累、壓力越來越大。整夜開刀之後,隔天還要繼續上班。在忙與累之下,有些醫師不小心打了瞌睡,手術檯上的刀就劃破了病人的血管!又是一起「告醫師千萬聯盟會」的生意了!

於是這樣惡性循環、醫師從百分之八十減少到百分之七十,但還是要做百分之百的工作,因為病人不會減少!繼續惡性循環,百分之七十減到百分之六十……。一個醫師要當兩個醫師用,出錯越來越多了,越來越多醫師上法庭。

一個老醫師流了眼淚:「為什麼以前我的病人,對我的話都像聖旨一樣的尊敬,把他的命救回來,就對我感激涕零,而現在動不動就回來影印病歷?」

醫師越剩越少了,剩下的醫師也忙著跑法庭、向法官解釋。病房不斷的關閉,急診永遠有一群等不到病床的人在流血、哀叫。

許多雙手靈巧、很喜歡開刀、對外科很有興趣的醫師們,哭了。他們說再也受不了這種壓力大又日夜顛倒的日子,最後只好放棄自己真的很熱愛、很有興趣的外科,跑去學習如何打玻尿酸隆鼻。

有位神經外科醫師說,本來我自豪於自己開腦袋的技術,畢竟好辛苦地訓練了十幾年啊!可是我看到四周的外科醫師們,被官司纏訟,也越來越猶豫。不過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有一位妙齡女子到夜店玩樂後,酒醉駕車、重創到腦,幾乎完全沒有生命跡象。送進醫院時,基於我神聖醫師的使命,病人再怎麼樣、還是要努力救!我馬上很熱血地準備了開腦這台大刀。經過了十幾個小時的手術,為了保持腦袋的無菌狀態,十幾年來神經外科的訓練,我早已經訓練好不用上廁所跟吃飯的能力了!好不容易完成了整個手術!手術開的十分成功,病人終於從瀕死狀態活過來了!但是因為腦傷太厲害,後來又有一些出血,病人變成了植物人。家屬非常地憤怒!我好好的女兒呢!於是家屬馬上報名了「告醫師千萬聯盟會」

經過五年的官司纏訟(效率越來越高了,這是最短的一次官司訴訟!)這位訓練多年純熟的神經外科醫師,跑了多少次法庭、寫了多少次狀紙,中間為了律師費與生計,還是不過不繼續這曾經帶給他深深陰影的開腦大刀,之間他的手、發抖了不知道多少次。五年了,醫師的小兒子也從牙牙學語漸漸要上幼稚園了。英明的法官判決醫師需要賠償兩千萬!因為這位女子變成了植物人,需要養她到老死。

沒想道醫師除了養兒子,還要養育另一個大女兒!

不過社會大眾似乎忘了,這病人變成植物人,到底是因為她酒醉駕車自己撞樹、還是這個醫師的疏失咧?哎呀,不重要、不重要!有人賠錢就好了,自己撞樹的、這又找不到肇事者,沒有肇事者可以賠錢啊!總不能叫那棵樹賠錢吧!?有人賠、有人賠就好了!雖然這醫師開了十幾小時的刀沒吃飯、沒睡覺,不重要!

家屬終於鬆了一口氣!兩行清淚流下來!

百分之六十的醫師繼續做百分之百的醫療工作,惡性繼續循環,終於,最後一個救命的醫師也關上醫院大門,跑去美容診所救醜了。不過其實美容診所越來越多,也做不下去了,有些醫師只會開刀和看病,最後只好去開計程車。

這美麗的小島,突然都沒有醫師了!醫師全部空了,大醫院、中型醫院跟診所都關門大吉。整條街上,只剩下燈光閃亮、美侖美奐、還有廁所有會自動開啟的垃圾桶、跟溫暖馬桶的華麗美容診所。若您有了皺紋可以打肉毒桿菌、皮膚太黑,有專業醫師幫你打美白針跟脈衝光喔。

糟糕了!生病重感冒怎麼辦?沒關係、沒關係,就來美容診所打打美白針吧!裡面有精純的維他命C跟營養成分,保證打完,感冒就好了一半!

骨折了怎麼辦,還是來美容診所啊!因為醫院也只剩美容診所了嘛!這裡有很多、很多的面膜,可以輕巧、滋潤地把你受傷的腿部包紮起來,面膜裡面有玻尿酸可以促進關節生長,滋潤你的骨頭。時間久了,斷掉的骨頭總會長出來的吧!?

生小孩怎麼辦? 喔喔,你不知道最新興的行業是產婆啊,國家開始設立了產婆執照。不過不保證生的好喔!這要看運氣,畢竟產婆沒有讀七年的醫學大學,哪會什麼基因檢測,怎麼知道你的寶寶原來是唐氏症咧?

半夜盲腸發炎、肚子痛個半死怎麼辦?來來美容診所吧!有最先進的美白脈衝光照射,對肚子痛、也有幫助!

小孩子天生心臟瓣膜有問題怎麼辦?找不到醫師開刀了!沒關係、沒關係,就把心臟瓣膜全部切掉,在外面裝一個葉克膜(體外循環機),您不知道這時代的iphone已經有輕巧的葉克膜功能了嗎?只是可能要永遠隨身攜帶就是了!這沒有醫師時代的小島啊!iphone越來越精良了,畢竟以前的年輕人們,都肯花20000元買iphone,也不要多花25元自費買一天的藥呢!

視力模糊怎麼辦?再也找不到專業的眼科醫師,用儀器幫你檢查眼睛了,那就只好去醫學美容診所開開雙眼皮了,眼睛變大了,就不會這麼模糊了嘛!

而且自從沒有醫師以來,iphone發展出一個隨身醫師的程式,照照喉嚨、敲敲肺,再輸入進去,email到核心電腦中心,就會把藥物快速配送到你家了!

不過人們其實也不是很習慣,因為有時候吃了有紅色色素的糖果,iphone照了相輸入之後,核心電腦中心就會以為你喉嚨發炎,多開了很多抗生素給你。整個城市的人,對抗生素的抗藥性越來越高了,不過也沒有醫師研發新藥了,該怎麼辦才好?

突然有一天,有個老先生回憶起那個以前還有醫師的時代,講古給小孩聽。以前的醫師好溫柔喔,會摸摸我肚子、聽聽我的肺,仔細地檢查我到底哪裡不舒服。還會安排我照超音波,輕柔的用探頭、在我肚子上滑動,很仔細地從我黑白影像中判斷,我到底是不是盲腸炎了!後來真的是盲腸炎耶,醫師真神準,七年的醫學訓練和認真苦讀,果真有效!整個開刀的過程,有專業的麻醉醫師幫我麻醉,一點都不會痛苦哩!手術後還有溫柔的護士幫我換傷口,親切的醫師每天查房來看我的傷口有沒有滲膿、發炎,好窩心喔!

那個時代呀,真好!


今天 10:57 · 4557 · 收回
silberstein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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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四 2012-04-05 10:37
引言回覆

您說的真好

難道神經外科醫學會的大老,各醫學中心主任都盲目的挺李醫師等人
他們的話不夠權威嗎?

那請問一下這些鑑定委員會專家的話是鬼話不夠權威嗎?

法官無罪判有罪叫法律見解不同,醫師間做法不一致為什麼不能叫醫療見解不同?

法官與醫師的行為本質不同,醫生的醫療行為確實有些sop程序,但法官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確實會有不同,即令在大家奉為圭臬的英美陪審團制,也會因為選陪審員的結果,造成非常大的歧異,難道這樣就應該被質疑所有的審判程序都是恐龍嗎?

何況這個案件就算真的放腦壓監測器,病人就會完全康復嗎?
江國慶案一個好好的人被殺掉用國賠,醫師救人沒救成卻要自己賠?
別告訴我因為法官是公務員才用國賠
請問具公務員資格的醫師發生醫糾是國賠嗎?

您如果認為醫生應該比照國賠,我也沒意見阿,那就透過修法遊說阿,讓醫生獨立於所有民刑事責任之外阿
只不是此時醫生是否真的會因此而視病如親?
還是都只是看到新台幣?
沒有一個人的判斷可以不用接受挑戰,包括法官或醫生
我只不過不是站在醫生的角度提出質疑
你有沒有想過另一方家屬的想法呢?
我只是誠懇的希望這個社會能有更理性有效的溝通對話
而不是一再地謾罵
vincent_d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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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四 2012-04-05 15:46
引言回覆

多看文章, 多練習閱讀, 增加理解力,
才不會常乩童鴨講 偏頗的回答問題(這跟新台幣應該不會有關了吧)... 裝白ㄘ


讓我們看看下面一則新的新聞...

從醫師判賠看兩種正義(林欣榮)
頭部外傷引起腦損傷是神經外科醫師天天要處理的問題,立定志願當神經外科醫師的初衷,是基於救人一命,能夠緊急時幫病人開刀,取出顱內血塊,及時解除腦壓迫,挽救病患生命,甚至可以完全復元,讓病患康復後還可以回饋社會,這是神經外科醫師的使命,也是最有成就感的時候,在這樣的使命、這樣的成就感的驅使下,神經外科醫師才得以持續守護著專業任務。



身為神經外科醫師也有無奈的時候,當頭部外傷併發嚴重腦損傷,送到醫院昏迷指數只有四分時,這類的患者不論怎麼救,或是運用到高科技的監測器,還是有六成的人救不回來,患者不是死亡,就是呈現植物的情況,然而這六成的無奈,也正是醫學進步的動力,研發各種新藥、各種新醫療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仍無更有效的療法。
神外醫師在開腦手術後,這類患者多會住進加護病房,醫生護士會共同監測病患的神經功能狀態,包括意識、言語、四肢的動作。


救火反倒賠償損失

因為腦外傷或是取出顱內血塊後,腦部常會有延遲性出血或是腦腫脹,這也是目前醫療科技未能解決的難題,以至於有6成的病患,仍然無法有良好的治療成果。神經外科醫師就像消防隊的打火兄弟一樣,譬如某人的房子已起了猛烈的大火,燒了六成,打火兄弟一到,就破門而入,灑水救火,火滅了,屋子也燒得差不多了,事後檢討卻認為滅火不需破門而入,應可以保留3成的房子,因此要求打火兄弟賠三千萬,救火反倒賠償損失!那肇事者呢?


慎重挑選答覆醫師

再就顱內壓監測器放置做進一步說明,它就類似血壓監測器一樣,後者是放置於動脈內,前者是置於大腦組織內,必須進到手術房將顱骨鑽洞,再把壓力監測器置於大腦內,此裝置可量出顱內的壓力,作為照護病患的參考,目前並非健保給付的項目,也是非強制使用的項目。
顱內壓監測器使用的時機,也是一項專門學問,隨著時代不同而修正,神經外科醫學會有一群專家,持續修正使用的時機,並非每家醫院都具備有顱內壓監測器使用指引制訂的專家,也並非每位神經外科的醫師皆具備顱內壓監測器專門知識,針對這問題,法院應慎重的透過神經外科醫學會來挑選答覆的醫師,而非指定哪家醫院或哪個醫師回答如此專業性的問題,才能成為有效的證詞,否則未經過神經外科醫學會認可的醫師,他們的回答有可能是片面之詞,容易以偏概全,影響判決。
有嚴謹的諮詢過程,人民在法院判決中,才能獲得實質正義,而不是流於形式正義!



作者為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理事長
silberstein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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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四 2012-04-05 15:59
引言回覆

我可以理解
真正有良知的醫生為了醫治病患
最後卻吃上官司要負民刑事責任的無奈
所以就醫療責任的特別立法
我覺得是可以嚴肅面對討論的
但在立法未完成之際
也就只能按照現有的法律程序
不能因本案判決結果
一昧指摘受害家屬是為了千萬告醫生
或者法官是恐龍
您不覺得有失偏頗嗎?
d5987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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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四 2012-04-05 21:06
引言回覆

silberstein 寫到:

再說醫生被判定有醫療過失的比例,跟一般案件相比真的是微乎其微阿


微乎其微 嘲笑 嘲笑 嘲笑
請您舉出數據
不然請閉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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