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Bus 手錶討論區 :: 觀看文章 - [問題]女朋友移情別戀,兩只表在我這里,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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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than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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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18:57
引言回覆

把表賣了
把錢要回來
表現像男人一點
加油
GP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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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19:24
引言回覆

watchfreak 寫到:
1。 女朋友移情別戀,兩只表在我這里,是我送的,不是很貴價,由我負責找代理維修(一只維修,一只換電池),現在好了,要不要給回她?

2。欠我的錢,大約是NT$ 60,000, 要討回嗎?如果討回,我想買多只表給自己來紀念這段情。如果不討回,又好象很不爽。


1.錶還她,不要見面,用寄的就好,免得看了難過。
2.看你的寬容度如何,要衡量這筆錢可以給你帶來其他多大的效益,或者您覺得最後耍一下瀟灑啥都不要也可以,這要看您自己的感覺,如果是我,我會要回來,因為我很窮,這六萬我覺得可以讓我療傷一下,總比擱在那邊想到還不爽好,當然萬一想到舊日的好,而選擇算了,那就別再想這件事情,感情的事情就是這樣子,好的時候大家都好,分的時候突然要算清真的覺得很傷。

辛苦你了,多散散心,一切都會好轉的。

_________________
你可以掌握C語言,但你無法掌握C罩杯~(  ̄ c ̄)y▂ξ
SONIC_CHANG
白金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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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19:53
引言回覆

admiral 寫到:
1.把那2隻錶賣掉
2.錢能要回來儘量要,討不回來就當包給前女友的禮金

前女友的東西千萬不能留,一來觸景傷情,二來女人的心眼小,被將來的老婆發現,小命難保
小弟以前就是
退伍後交的女友是一同工作的護士,她很有藝術才華,知我屬猴,總會買小猴子玩偶或吊飾
放我車上,還自己買軟木製作汽車平安掛飾或告示板給我用(上頭還精心畫了個猴圖)...
因故分手,東西捨不得丟,某天被老婆發現,愈看愈覺得這東西不像買的,就在我面前撕毀破壞
這些物品,還跟我吵了一架.... 難過到哭
不過她沒發現我女兒有隻大猴子玩偶就是前女友送的(這也是所剩最後的紀念品),否則這
玩具猴難逃被分屍的命運....


你還敢上腕巴說喔
不怕被知道扒皮... 眼睛轉啊轉
TOMTOM
終極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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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20:18
引言回覆

錢不要了,錶寄還給她,讓她後悔,讓她回來找你...
然後跟她合好,把錢要回來,把錶賣掉,再把她甩了...
哈!!這次換她痛苦~ 非常生氣

隨便說說,不要真的去做喔~ 哈 哈 哈

男子漢,提得起,就要放的下
舊的不去,新的還不肯來咧,您說是吧~ 眨眼

_________________
如果說 Patek Philippe 是貴族的十字徽章,那麼 Rolex 就像是凡人的王者標記
admiral
終極會員
終極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20:22
引言回覆

SONIC_CHANG 寫到:
admiral 寫到:
1.把那2隻錶賣掉
2.錢能要回來儘量要,討不回來就當包給前女友的禮金

前女友的東西千萬不能留,一來觸景傷情,二來女人的心眼小,被將來的老婆發現,小命難保
小弟以前就是
退伍後交的女友是一同工作的護士,她很有藝術才華,知我屬猴,總會買小猴子玩偶或吊飾
放我車上,還自己買軟木製作汽車平安掛飾或告示板給我用(上頭還精心畫了個猴圖)...
因故分手,東西捨不得丟,某天被老婆發現,愈看愈覺得這東西不像買的,就在我面前撕毀破壞
這些物品,還跟我吵了一架.... 難過到哭
不過她沒發現我女兒有隻大猴子玩偶就是前女友送的(這也是所剩最後的紀念品),否則這
玩具猴難逃被分屍的命運....


你還敢上腕巴說喔
不怕被知道扒皮... 眼睛轉啊轉


我老婆不懂錶,從不上巴士
就算她會上,也不知我代號... 眼睛轉啊轉
watchfreak
榮譽版面管理員
榮譽版面管理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20:24
引言回覆

謝謝各位的鼓勵與支持,我現在感覺好多了。

我在想,第一個問題應該很容易,表不給回,反正電子表最后也要換電池,不換電池最后也會壞,讓它自生自滅吧。

至于第二個問題,我要回那筆錢,雖然數目對我說是不大,但是我不要便宜了那小子(取代我的男人),對嗎?

但我也不能無情無義,老實說,我也討不下,也不要顯小氣,所以這筆錢我也不想拿回來,那我直接叫她給watchbus(就把watchbus 當是我的新女朋友 裝白ㄘ ) ,也 算是幫忙維持網站的費用。

大家覺得如何?如果沒什么意見,下個星期我會跟她商討。

_________________
表:今生的愛,前世的債
Jackal
進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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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20:32
引言回覆

讚~好樣的~小弟給您鼓掌贊成~~ 眨眼
TOMTOM
終極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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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20:34
引言回覆

支持~ 讚
_________________
如果說 Patek Philippe 是貴族的十字徽章,那麼 Rolex 就像是凡人的王者標記


TOMTOM 在 星期五 2006-10-06 20:35 作了第 1 次修改
mini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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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20:35
引言回覆

是你的就會是你的,跑不掉,大大,寬寬心吧= =;雖然沒什麼說服力就是了。
至於大大這筆錢的用途...我想怎麼處理都是好的,原因無它,當然是因為這是大大
自己的錢囉!
SONIC_CHANG
白金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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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0-06 20:43
引言回覆

我覺得這兩件事如果可以 一起解決 應該不錯
首先開口先給點甜的
跟他說要還他錶
說完後在開口說
小姐,請問一下我的六萬元方便的話可不可以順道還我?
眨眼
(應該會打槍...慘 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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