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Bus 手錶討論區 :: 觀看文章 - Swiss Made=瑞士製造 但什麼樣的鐘錶才有資格得此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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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PE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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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04-05-31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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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ss Made=瑞士製造
但到底國際或瑞士官方是否有規章.規範來明定?
以前曾經在雜誌上看過這類的文章,作者解釋說:只要手錶內部單一零件是在瑞士製造,且價格超過該錶價格一半以上,就有資格在面版上打上Swiss Made... 是真的如上述所言嗎??但現在如:東*購物頻道上所販賣的不知名品牌的手錶,都打上了Swiss Made等字樣....雖然機芯是瑞士ETA紅肉機芯的半成品.但其餘皆為台製零件,並在台組裝(有一加工廠就在萬華大理街一帶),經我詢問組裝員工,其機芯價格不過1-2千上下....但卻在該購物頻道上以8000-15000不等的售價犀利...我心裡在想....這種作法行嗎??還是因為國內並無此類的法規依據來做規範??也還是說這樣也是算Swiss Made??現在市場上充斥的以"Swiss Made"的名號的手錶..雖稱不上讓一般老百姓無所適從(因為根本沒人會去注意!!)但我還是認為值得商確吧..?本人亦與消保官做過類似的意見交換..但礙於雙方在鐘錶專業方面的不足,因而不了了之...所以還盼各位錶壇先進們,提供小弟一些意見吧..以供日後參考...
MichaelC
分區版面管理員
分區版面管理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04-05-31 23:32
引言回覆

印象中這些台組表並沒有打上"SWISS MADE "
而是打上SWISS MOVT.....等字.......意圖欺騙消費者
MichaelC
分區版面管理員
分區版面管理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04-05-31 23:36
引言回覆

Swiss made 的使用條件.....好像為
所有零件70%以上必須為瑞士生產........並且在瑞士組裝

不確定............可能有誤 眼睛轉啊轉
flyback
歐美特派員
歐美特派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04-06-01 09:17
引言回覆

My apology for not being able to translate.

I haven't found the Swiss Made Law yet, you can get a sense of what it is by visiting the Federation of the Swiss Watch Industry (FH):

引言回覆:
The FH council also studied a project on a Swiss label of origin which would be reserved for brands whose products met specific criteria in the matter of origin, criteria that are stricter than those laid down by the present Swiss Made law. The new requirements, added to those already in force (Swiss movement, encasing and final checking in Switzerland), would concentrate on Swiss finishing (case, dial, hands and even bracelet). The label would take the form of an internationally registered mark of guarantee to be used only by those companies whose products fulfilled the stipulated conditions.


The full article on Swiss Made by FH.
gw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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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04-06-01 12:58
引言回覆

基本上東森所賣大多數裝載ETA機芯的手錶,僅符合SWISS MOVEMENT的規定,在此情況下若是錶盤上只標示SWISS或SWISS AUTOMATIC或SWISS 2834(2824,2836...),其實都是違反瑞士相關規定。

SWISS MADE :瑞士製造。根據瑞士“錶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的第1條款,只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方可在外表使用“SWISS MADE”、“SWISS”或其他含“瑞士”一詞的表達方式:
一、機芯為瑞士製造,即機芯的組裝在瑞士完成;機芯的最後檢測在瑞士完成;除組裝價格外,機芯中的瑞士原件價格至少占全部原件價格的50%以上。
二、組裝在瑞士完成。
三、生産者的最後檢測在瑞士完成。

SWISS MOVEMENT :瑞士機芯。根據瑞士“錶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的第2條款,對瑞士機芯的定義是:
一、機芯的組裝在瑞士完成
二、機芯的最後檢測在瑞士完成
三、除組裝價格外,機芯中的瑞士原件價格至少占全部原件價格的50%以上。
如果機芯爲瑞士製造,而整錶不是在瑞士組裝的,則“瑞士”的標誌只能出現在機芯中的一個元件上。錶的外表上只允許使用“瑞士機芯”(SWISS MOVEMENT)的字樣。“表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的第3條款規定,“機芯”一詞必須完整地拼寫而不能使用簡稱,且必須與前面的“瑞士”一詞使用同樣的字體、字型大小和顔色。
gw
初級會員
初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04-06-07 14:06
引言回覆

補充一下,根據目前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産地來源的定義,係以「最後的重要製作程式」的進行地方爲基準。而機芯製作即是手錶的「最後的重要製作程式」。因此多數香港製造(採用瑞士機芯)的手錶,遂依據此項準則於錶盤上標示「SWISS MADE」。然而此項定義明顯與瑞士法規所定義之「SWISS MADE」有所不同,故瑞士與香港間曾就該議題發生過爭議。
有鑑於此,一些歐美國家已在計劃改變產地來源準則,將採用手錶裝配地作爲新的産地來源準則而非原先的機芯製造地,屆時香港將會有許多手錶從「SWISS MADE」搖身一變為「MADE IN HONGKONG」或「MADE IN CHINA」;對於海峽另一岸的台灣,到時會不會也興起正名運動(「MADE IN TAIWAN」),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哈 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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