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Bus 手錶討論區 :: 觀看文章 - 請問各位前輩有關網路上買16600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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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cappswatch
資深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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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07-03-13 21:57
引言回覆

不是貼出來就有用
我想你真的應該要熟讀........
我看這不知道幾百次了
Hau
終極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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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07-03-13 21:57
引言回覆

cappswatch 寫到:
鑑賞期不是這樣用的...
先去熟讀一下法規吧 一一''

小弟不材
去年法學教授只教過一點點皮毛
煩請cappswatch大大解釋 眨眼

_________________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jones59
終極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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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07-03-13 22:09
引言回覆

難道是 "企業經營者" 適用範圍?? 驚訝 Blithe 大大 能否解釋..感謝..
jl1223kimo
進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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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07-03-13 22:17
引言回覆

cappswatch 寫到:
不是貼出來就有用
我想你真的應該要熟讀........
我看這不知道幾百次了


願聞其詳 謝謝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的智慧難以想像無限的空間
SONIC_CHANG
白金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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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07-03-13 23:25
引言回覆

別跟這位C兄買東西
人品有問題
說話處世刻薄尖酸
你的錶敢跟這種人買嗎
小心以後出問題求助無門還被他言語羞辱 非常生氣
vincentgty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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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7-03-14 01:05
引言回覆

cappswatch兄應該好好回答一下上述的問題才是 耍酷
畢竟開版的cutestephen兄對於你的網拍有若干疑義 害羞 害羞
您沒解釋清楚,恐怕不太好吧 害羞 害羞
說清楚講明白,生意自然來 眼睛轉啊轉 眼睛轉啊轉
ct4539
白金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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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7-03-14 01:37
引言回覆

vincentgty 寫到:
cappswatch兄應該好好回答一下上述的問題才是 耍酷
畢竟開版的cutestephen兄對於你的網拍有若干疑義 害羞 害羞
您沒解釋清楚,恐怕不太好吧 害羞 害羞
說清楚講明白,生意自然來 眼睛轉啊轉 眼睛轉啊轉

說的是,我也是覺得應該說清楚,不然買比較便宜但是卻一點保障都沒有,有問題只叫買家自行找勞力士中心負責,好像是貨物售出就事不關己一樣,說清楚講明白,不然大家又是一頭霧水...........
因為您網拍站上只說"台北高雄勞力士中心保固兩年"
其他如果有問題,RSC不保固那跟您購買的買家不就很沒保障.
cappswatch
資深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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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7-03-14 08:38
引言回覆

知者知
不知者不知
我解釋了這邊的反對勢力也並不會有什麼改變
就這樣吧
更何況法規很明白的寫在那裡怎麼還需要我解釋呢
又不是我立法

最小氣的swatch遇到水貨tissot還不是被消基會告到要保固維修
更何況是名氣甚佳的rolex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好
某版友出國買rolex店家拍胸普保證保固N年
回台灣以後 某天錶有問題了 他會堅持回去日本處理嗎?
不會 因為台灣有RSC 這就是rolex能暢銷全世界的原因 也是他的價值所在
疑慮在哪我是不太清楚 除非你人在中南部不方便跑不方便送
我們就會處理

我想有些版友還是會自己分析的
畢竟新手我們也是會建議買公司貨
cappswatch
資深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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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7-03-14 08:41
引言回覆

SONIC_CHANG 寫到:
別跟這位C兄買東西
人品有問題
說話處世刻薄尖酸
你的錶敢跟這種人買嗎
小心以後出問題求助無門還被他言語羞辱 非常生氣

原來sonic板友別這樣
當初16600要賣你125000
你說我們黑店奸商
結果你去日本買124000
還沒有矛字頭好像也是舊的
也沒保單的樣子
這都是你當初msn跟我說的
沒想到自己東西買貴了 還要這樣遷怒人
你也沒有跟我們真正買過東西 怎麼說會被言語羞辱
當初每天都會用msn敲我罵髒話打招呼的你 居然會這樣說
深感意外
le14nov
初級會員
初級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7-03-14 13:19
引言回覆

何謂企業經營者?應可參考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的名詞定義

第 二 條

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 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
二 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
營業者。

三 消費關係: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之法律關係

四 消費爭議: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爭議。
五 消費訴訟:指因消費關係而向法院提起之訴訟。
六 消費者保護團體:指以保護消費者為目的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
七 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
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書面,其
以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表示者,亦屬之。
八 個別磋商條款:指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
九 定型化契約: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
全部或一部而訂定之契約。
一○ 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
、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
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一一 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
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
一二 分期付款:指買賣契約約定消費者支付頭期款,餘款分期支付,而
企業經營者於收受頭期款時,交付標的物與消費者之交易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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