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節錄中時電子報 - 不知對高價表是否也適用?
2011-02-24 中國時報 【中央社】
奢侈稅初步方案定案,鎖定非自用不動產(非自用住宅)、300萬元以上高價貨物(汽車、遊艇及飛機)、50萬元以上高價勞務(俱樂部會員證、高爾夫球證),加徵10%到15%的稅。
[中間省略]
其次是新台幣 300萬元以上高價貨物,例如高級汽車,私人遊艇與私人飛機,都將按照售價再課徵 10%的稅。以1輛300萬元的汽車而言,就要加徵30萬元的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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