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Bus 手錶討論區 :: 觀看文章 - ((告一段落))買了一只錶 吃了一尺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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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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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11-01-0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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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922 寫到:
話說在去年2010年10月15日那天 我買了一只浪琴大藝術家SPIRIT 開創系列的錶

原本還洋洋得意拿了一個好價錢 沒想到這只是惡夢的開始 就在我佩戴的第2個禮拜開始

沒戴時將錶拿下來 第2天發現它居然停止走動了 我每個禮拜固定帶4天 每天帶足8個小時

就再第五天沒戴的時候居然很不給我面子的停住了 停止後我便拿起來利用手動上鍊的方式轉了幾下

它依然沒有任何的動靜?????????????

這樣就算了 我還發現在鏡面2點鐘的位置 居然還有毛屑沾黏在鏡面上

我的天 這是什麼情形 二話不說隔天打電話給店家 店員說很不好意思馬上會幫我處理

結果勒 要我把錶寄還給他 (因為我人在高雄錶在台中買的)

等了1個多禮拜 我收到錶後 毛屑是清除了 但是呢同樣在滿鏈的情況下 拿下來隔沒幾個小時 又停止走動了.......

天阿 我整個人氣到心臟差點沒停止

於是 我又寄了回去 這次是他們店經理幫我處理的

結果呢 等了又等 等了又等 修了將盡快一個月

手錶 終於在昨天收到了 !!!!

我在睡前將錶拿起來看 明明過了12點早該換日了 居然沒換.....

那時沒多想以為是店員沒把時間調好

於是先將錶 利用手動上鍊 轉了15圈 在輕輕放下

到了早上ㄧ看 發現他又停了......我又用手動上練 它還是不能走

然後又發現在鏡面6點鐘方又有毛屑還有若干纖維粒子黏在鏡面內

而且看了一下他居然換日了 試了一下才知道他要到凌晨快2點才會換日(原本這功能是正常的)

這次我真的火了 剛剛撥了電話給店經理 他居然說他做了10幾年從沒碰過這種事情

還說什麼我只是轉了15圈而以早上停止是正常的 因為我沒有正常佩戴 只用手動上鍊

更氣人的 他說手動上練完要在搖ㄧ下才會正常行走哪有這種事情(我的錶是2824計時機蕊不用拉出便可上鍊)

這可是我第一次聽到 談到最後 我希望他能換只新的給我 他說不可能

然後要用9折的價格買回 開什麼玩笑 當初賣我的就是一個瑕疵品 憑什麼只用9折買回

店經理說 因為我已經戴過了.....

這口惡氣我真的吞不下來 戴不超過一個月 發生了那麼多問題 來來回回寄了2次 問題點沒修好

反而又多了新問題 各位腕巴的客官 要是這件事情發生在你們身上 你們會怎麼處理呢??? 

請教教小弟我 不吝賜教感謝

.............................................................................................................................................

感謝 巴友關心

現階段還在跟店家協商理論中

若協調不成必定會公佈這家 台中連鎖店
避免巴友踩到地雷

不過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非AD購買 若手錶為瑕疵品還可以要求退款 或 更換新品嗎??
2.是否可求助消保官??


一般正規店可以收購二手錶嗎?
恐怕很多品牌會取消其代理唷

_________________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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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11-01-04 19:06
引言回覆

"浪"得虛名! 憤怒
wholook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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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11-01-04 19:48
引言回覆

期待開獎~!!!
boboo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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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11-01-04 22:20
引言回覆

快快公佈才是正途!
xxx760809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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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11-01-14 22:32
引言回覆

給你這比較快!!聽到你這樣說他們真的很沒誠意也沒幫你做保養的動作

謝天仁提醒消費者,在保固期間內,商品在非人為損害狀況下故障,不論業者是否提供保證書,依消保法規定,均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不得要求消費者交付維修或檢測費用;保固期間之後進行檢測,若需收取檢測費,也應事先告知。


  如果反覆送修都修不好,該怎麼處理?謝天仁表示,民法第359條及第364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或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因此當消費者送修多次卻修不好的時候,可依民法要求業者更換新品、退款或減少價款。


  他提醒消費者,依民法第365條規定,消費者買到商品後,應儘速檢查有無問題;若有問題應即刻通知業者處理,並在通知業者有問題後6個月內或交付商品後5年內,行使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的權利。
xxx760809
新進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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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11-01-14 22:32
引言回覆

我想順便請問一下要如何刪除文章@@

這篇是多發的所以找不到解決方法順便把它改成這文章...不好意思
hungyui
中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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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11-01-14 22:59
引言回覆

如果有購買證明,如保卡等物品,可以證明你是在那間店家購買的話,是可以請消保官介入的。
SPF332
資深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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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六 2011-01-15 05:15
引言回覆

好鳥的店家

賣錶時 一副嘴臉

有問題時 又是一副嘴臉 非常生氣
RO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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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二 2011-01-18 13:53
引言回覆

腕巴的力量真是無遠弗屆阿
非常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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