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328 初級會員 
註冊時間: Apr 21, 2008 文章: 43 來自: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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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六 2009-02-14 22:52
可至海產店看看有無攝影機!!當日是否有錄到此情形?且樓上大大說的是,可詢問老闆或服務生當時的情形,因為若當時是強行拉進廁所,應該會有聲響或其他情狀,不過出來混還是不要在外亂吃東西才是,吃壞肚子是小事,影響家人才是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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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_lin 白金會員 
註冊時間: Mar 24, 2008 文章: 2594 來自: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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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六 2009-02-14 23:53
對不起~ 小弟發表一點意見
在小弟的立場來看~ 不管是否強拉或女方真的是自願
男方都是該被質疑的~
但這樣的論點~ 並非從法律角度思考
講真的~ 男人能讓女人"自願"脫衣服 不外乎三種原因
一~ 雙方是相愛的
二~ 男女雙方有協調過 並已經承諾要付款的
三~ 女方就糊里糊塗的愛上男方
一個促酒小姐~ 天天在那上班 就算真的有賺皮肉錢 也不敢隨便找店裡的客人下手
這樣不把餐廳當應召站了~ 餐廳老闆還會讓她待下去嗎? 再來~ 雙方並沒有把價碼談好的感覺 不覺得女方會有"自願"的情況發生
一個促酒小姐~ 天天請客人跟她買酒~ 到底憑什麼在可能不到十分鐘的交談中就會"糊里糊塗"的愛上版主的朋友 就算真的有感覺~ 應該也不用那麼瞧不起自己~ 讓男人可以立刻帶去廁所~
小弟不懂法律~ 更不清楚現場的情形 但如版主朋友所述 女的都讓他帶進廁所了~ 也沒抗拒 也沒掙扎 只能說您的朋友在作大頭夢啊!~ 以為天外飛來的豔福不吃可惜 註定會出事的嘛! 好好找個律師~ 好好把證人找齊 看看該怎麼面對司法吧! 但就情理而言~ 版主您的朋友~ 真的好好建議他 別讓小弟弟思考超過0.01%的人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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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0667 資深會員 
註冊時間: May 21, 2004 文章: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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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9-02-15 00:21
a4328大你好
已確定無攝影機
再來就可能針對店裡的工作人員詢問並請求幫忙
小弟在此先謝謝你的回覆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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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28 初級會員 
註冊時間: Apr 21, 2008 文章: 43 來自: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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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9-02-15 00:42
2G0667 寫到: | a4328大你好
已確定無攝影機
再來就可能針對店裡的工作人員詢問並請求幫忙
小弟在此先謝謝你的回覆與建議 | 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參刑事訴訟法253之ㄧ(緩起訴處分之適用範圍及期間)&刑事訴訟法253之二(緩起訴處分之被告應遵守或履行之事項),小弟才疏學淺如有錯誤請各前輩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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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0667 資深會員 
註冊時間: May 21, 2004 文章: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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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9-02-15 00:51
hans_lin兄你好
我也一直搞不懂一位促酒小姐為何會跟客人玩成這樣
我也相信不會是她愛上了男方
我也不知促酒小姐是否能在上班時間喝酒(可能她也喝了很多)
但肯定的是女方並不會無緣無故跟男方牽手進男廁(有問過了是進男廁.還有客人進去小便)
友人已詢問過律師.答案是....70%可能要進去陪某人小跑步了
我以旁聽者的聽法.....這是一個局的成分很高
感謝hans_lin兄得分析與見解(畢竟天底下沒白吃的午餐)事情也已發生了就想辦法將傷害壓到最低.友人的小孩也才剛滿周歲.少了父親也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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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28 初級會員 
註冊時間: Apr 21, 2008 文章: 43 來自: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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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9-02-15 01:03
2G0667 寫到: | hans_lin兄你好
我也一直搞不懂一位促酒小姐為何會跟客人玩成這樣
我也相信不會是她愛上了男方
我也不知促酒小姐是否能在上班時間喝酒(可能她也喝了很多)
但肯定的是女方並不會無緣無故跟男方牽手進男廁(有問過了是進男廁.還有客人進去小便)
友人已詢問過律師.答案是....70%可能要進去陪某人小跑步了
我以旁聽者的聽法.....這是一個局的成分很高
感謝hans_lin兄得分析與見解(畢竟天底下沒白吃的午餐)事情也已發生了就想辦法將傷害壓到最低.友人的小孩也才剛滿周歲.少了父親也是不行) | 我記得酒促小姐上班好像不能喝酒,還是公司不一樣規矩也不同??在下僅能在此猜想可能進入廁所內時,小姐的道德心又上身才會如此小跑步應該還不至於,因為板大的朋友又沒有逃亡藏匿之虞應該還不至於被羈押,等判決確定還有一段時間,某人應該也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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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0667 資深會員 
註冊時間: May 21, 2004 文章: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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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9-02-15 01:04
stevehhh 寫到: | 2G0667 寫到: | timmy兄
謝謝你的建議與見解
可能要到海產店問一下老闆或服務生 |
看來樓主只是聽貴友轉述吧
恐怕與實際當時情形些許出入
如果真的是有證見相偕牽手進廁所應該問題不大
如果是在海產店男女不分的廁所又沒有人看見
就有許多可能...
通常推銷酒的妹妹都是學生居多
會主動邀人客進廁所的實在少見
樓主非當事人第一人稱敘述
實在無法在此妄加揣測
只是於一般情理而言
問題出在貴友成分較高
我只能建議
先求和解吧 |
事發時小弟有趕到警局當面請教刑事組的員警
請問能否和解
員警的回答是.公訴罪還是現行犯和解也沒用
女方是74年次的妹妹
女方並無大大說的主動邀男方進廁所
現在想和解也好像行不通(就是這點在頭痛)
謝謝大大的回覆與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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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ubby 白金會員 
註冊時間: Jan 29, 2005 文章: 3870 來自: Southern 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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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9-02-15 05:19
覺得強拉進廁所不太可能
就算沒有客人﹐也會有服務生看見/聽見
這種你說我說的案子真的很頭痛﹐除非有攝影或證人..... _________________ Got Rol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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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xx 新進會員 
註冊時間: Dec 21, 2008 文章: 9 來自: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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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9-02-15 07:09
刑法上要入人於罪,必須有積極的罪證,且舉證責任在檢方,若現場無錄影又無人證,沒有留下精液等物證,對造身上無拉扯造成的傷害,僅憑片面之詞是很難判刑的,對造目的要的就是和解,以刑逼民,這算是仙人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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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69sun 白金會員 
註冊時間: Nov 13, 2003 文章: 2125 來自: 桃園龍潭田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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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9-02-15 10:49
來這兒持續的瞭解下去,可以對社會的黑暗面多一些知識。  _________________ My First Lover is ZENITH Open T 40mm
But Now is 116710 and 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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