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lan 終極會員
註冊時間: Feb 08, 2007 文章: 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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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8-11-3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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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lan 終極會員
註冊時間: Feb 08, 2007 文章: 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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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8-11-30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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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nee 資深會員
註冊時間: Jan 14, 2007 文章: 1579 來自: Targar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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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2008-11-30 23:49
submariner3135 寫到: | 別人怎麼想我管不著.
但分身也是自己,
無論怎麼偽裝,
都還是會露餡.
幾個用分身的最後不都給大家"贓"到了?
不管你是什麼目的,
都會給大家虛偽的不良印象.
何苦呢??
就一個自己,
堂堂正正多好...... |
多重人格症候群用多個分身好像比較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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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vereign 終極會員
註冊時間: Feb 06, 2008 文章: 10221 來自: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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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08-12-01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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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on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Nov 15, 2008 文章: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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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08-12-01 03:19
cwlan 寫到: | Odeon 寫到: | 對對對!!我也譴責分身。
套一句最近臺大教授說的話,搞分身騙人的三代不得好死。
難得同意這開欄會員的意見。 |
O sir說的是,但如果搞分身可是沒騙人又該如何處理?
甲說
乙說
丙說
應採哪一說? |
我的意思是︰搞分身就是騙人。
尤其在這個有二手物品買賣的網站,用分身會導致交易秩序混亂,對於使用一個身分的人也不公平。
在很多地方,個人的自由與隱密性,或者說隱私權利的保障可能要來得高一點。
但是在這裡是有二手交易的,搞分身哄抬或者破壞行情,對於有一進行交易的人都是一種困擾。
當然,我知道開欄的Sovereign網友意思是什麼。簡單來說,敢來嗆聲,就不要用分身,正大光明,不要牽累別人。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這個就是個人擔當了。
我意思還是一樣,譴責使用分身的。
不管是二手買賣或者評論事物,最好要勇於表達自己真實意見,這樣才有討論空間與基礎。
cwlan學法律的?知道甲說乙說丙說我爸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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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lan 終極會員
註冊時間: Feb 08, 2007 文章: 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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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08-12-01 03:35
O sir聊聊表吧~~~
目前擁有的款式及喜愛的品牌,有時間拍幾張給大夥分享分享
看您都只在這區發言,還不知道您喜歡甚麼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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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on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Nov 15, 2008 文章: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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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08-12-01 03:47
可以啊!
改天在別區也許我就會發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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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vereign 終極會員
註冊時間: Feb 06, 2008 文章: 10221 來自: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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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08-12-01 04:21
Odeon 寫到: | cwlan 寫到: | Odeon 寫到: | 對對對!!我也譴責分身。
套一句最近臺大教授說的話,搞分身騙人的三代不得好死。
難得同意這開欄會員的意見。 |
O sir說的是,但如果搞分身可是沒騙人又該如何處理?
甲說
乙說
丙說
應採哪一說? |
我的意思是︰搞分身就是騙人。
尤其在這個有二手物品買賣的網站,用分身會導致交易秩序混亂,對於使用一個身分的人也不公平。
在很多地方,個人的自由與隱密性,或者說隱私權利的保障可能要來得高一點。
但是在這裡是有二手交易的,搞分身哄抬或者破壞行情,對於有一進行交易的人都是一種困擾。
當然,我知道開欄的Sovereign網友意思是什麼。簡單來說,敢來嗆聲,就不要用分身,正大光明,不要牽累別人。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這個就是個人擔當了。
我意思還是一樣,譴責使用分身的。
不管是二手買賣或者評論事物,最好要勇於表達自己真實意見,這樣才有討論空間與基礎。
cwlan學法律的?知道甲說乙說丙說我爸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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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分身與騙人是兩回事
只有本尊的也一樣會騙人
有分身的也未必會騙到人
我開版的目的是制止多重帳號來亂來鬧的
O兄說到 搞分身騙人的三代不得好死
應當修改
因發言地點是在腕錶巴士
O兄應說我若在腕錶巴士搞多重帳號而不當發言的三代不得好死
不要閃避文字遊戲
_________________ https://penexchange.cyberbiz.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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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on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Nov 15, 2008 文章: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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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08-12-01 04:30
sovereign 寫到: | Odeon 寫到: | cwlan 寫到: | Odeon 寫到: | 對對對!!我也譴責分身。
套一句最近臺大教授說的話,搞分身騙人的三代不得好死。
難得同意這開欄會員的意見。 |
O sir說的是,但如果搞分身可是沒騙人又該如何處理?
甲說
乙說
丙說
應採哪一說? |
我的意思是︰搞分身就是騙人。
尤其在這個有二手物品買賣的網站,用分身會導致交易秩序混亂,對於使用一個身分的人也不公平。
在很多地方,個人的自由與隱密性,或者說隱私權利的保障可能要來得高一點。
但是在這裡是有二手交易的,搞分身哄抬或者破壞行情,對於有一進行交易的人都是一種困擾。
當然,我知道開欄的Sovereign網友意思是什麼。簡單來說,敢來嗆聲,就不要用分身,正大光明,不要牽累別人。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這個就是個人擔當了。
我意思還是一樣,譴責使用分身的。
不管是二手買賣或者評論事物,最好要勇於表達自己真實意見,這樣才有討論空間與基礎。
cwlan學法律的?知道甲說乙說丙說我爸爸說?
|
不!
分身與騙人是兩回事
只有本尊的也一樣會騙人
有分身的也未必會騙到人
我開版的目的是制止多重帳號來亂來鬧的
O兄說到 搞分身騙人的三代不得好死
應當修改
因發言地點是在腕錶巴士
O兄應說我若在腕錶巴士搞多重帳號而不當發言的三代不得好死
不要閃避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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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這可是你找我對話喔!!
這樣說好了。任何在腕巴搞多重帳號的不管是我還是別人,不管是不是不當發言的三代不得好死。
這樣好不好?!
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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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vereign 終極會員
註冊時間: Feb 06, 2008 文章: 10221 來自: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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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08-12-01 04:33
Odeon 寫到: | cwlan 寫到: | Odeon 寫到: | 對對對!!我也譴責分身。
套一句最近臺大教授說的話,搞分身騙人的三代不得好死。
難得同意這開欄會員的意見。 |
O sir說的是,但如果搞分身可是沒騙人又該如何處理?
甲說
乙說
丙說
應採哪一說? |
我的意思是︰搞分身就是騙人。
尤其在這個有二手物品買賣的網站,用分身會導致交易秩序混亂,對於使用一個身分的人也不公平。
在很多地方,個人的自由與隱密性,或者說隱私權利的保障可能要來得高一點。
但是在這裡是有二手交易的,搞分身哄抬或者破壞行情,對於有一進行交易的人都是一種困擾。
當然,我知道開欄的Sovereign網友意思是什麼。 簡單來說,敢來嗆聲,就不要用分身,正大光明,不要牽累別人 。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這個就是個人擔當了。
我意思還是一樣,譴責使用分身的。
不管是二手買賣或者評論事物,最好要勇於表達自己真實意見,這樣才有討論空間與基礎。
cwlan學法律的?知道甲說乙說丙說我爸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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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身終究是由本尊所分出來的
就使如何小心歸避
他的思維及淺意識
還是會讓人不經意的查看出
所以禍害還是照射到本尊
並不會牽累別人
並且為何您要提到
敢來嗆聲,就不要用分身,正大光明,不要牽累別人
此舉亦是與本尊刻意作切割之反射性語言
所以言多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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