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t71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Mar 23, 2008 文章: 156
|
發表於: 星期三 2008-03-26 20:03
chiuhsaing 寫到: | ilt71 寫到: | chiuhsaing 寫到: | 無關藍綠,只論主題人物,也讓支持他的網友多認識一些。
來看多年之前謝長廷大律師經手的鄧如雯殺夫案,有多扯!
先來詳述一下這個案件的始末
這個案件因為有陳水扁與謝長廷的經手,一定程度上被壓了下來,知名度並不是那麼的高
但我希望大家還是能好好的看一下
鄧如雯殺死丈夫林阿琪,他們兩個之間的關係要從鄧如雯之母說起。
鄧如雯之母平日以經營檳榔攤維生,林阿棋為其客戶,兩人相識並發生關係長達一年。
林阿棋因為林家么子,母親對其流於溺愛,加以少時受壞朋友影響,故與他人結夥作流氓,
動輒逞兇鬥狠。而後被列入流氓名單而管訓二年。後來在家人勸告下經營葬儀社,
同時任職於民主進步黨街頭運動部主任。
由於男方個性暴躁且有殺人前科,鄧母欲分手,但是男方不肯而闖入鄧家,不僅砸毀傢具,
甚至將鄧父吊起來毒打,鄧家報警處理,警方蒐證後將林男拘捕,
未料旋即由時任民進黨中常委之陳水扁、顏錦福、謝長廷三人將其保釋。
「林男保釋之後更加肆無忌憚,多次前往鄧家鬧事,
警察機關受民意代表施壓不願受理鄧家報案,之後林男變本加厲,
竟拿硫酸潑灑鄧母,造成鄧母右眼失明住院。
林男去醫院探望時,見當時年僅15歲的鄧如雯頗具姿色且年幼可欺,
佯裝要送她回家,鄧女父母不敢拒絕,林男把鄧女帶回家後,
即對當時尚在國中就讀的鄧女強制性交,事後由民進黨籍律師謝長廷從中協調,
最後竟以女方已被強制性交,不如撤回告訴嫁給男方。
(當時原名強姦罪之強制性交罪屬告訴乃論)鄧家為了名聲及自身安全無奈同意。
而鄧如雯為免家人繼續受害,被迫與林阿棋結婚。
婚後六年林阿棋對鄧如雯打罵不斷,造成鄧女離家多次,林竟找上鄧家並恐嚇要鄧女妹妹「妹代姊職」。
而當林心情好時,會帶鄧女參加與朋友之聚會,並於朋友面前羞辱、調戲她。鄧如雯曾多次逃回娘家,
但其丈夫追到娘家毆打岳父母、強暴其妹,鄧如雯的母親也是被林阿棋毀容的,然後抓回她繼續毒打,
林阿棋甚至將一幼小子女丟到洗衣機裡攪,經鄧如雯哀求後才棄對其子女之虐而改對其施暴,
並亦涉嫌對鄧如雯的妹妹強制性交,但當時法律觀念為「法不入家門」,男方背後又有民代撐腰,
法律無法給鄧有效保護。鄧如雯亦一度想向社會局求助,但友人告訴他公家不會受理這種事情,
鄧如雯遂打消其念...
鄧如雯殺夫案催生了我國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 你是當事人嗎 這麼確定個箇中原由 那麼國民黨的人如何 |
你是視障嗎?我的文頭就說就事論人,和那個黨沒有關係。 | 你在’哭悲’
|
|
ilt71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Mar 23, 2008 文章: 156
|
發表於: 星期三 2008-03-26 20:05
chiuhsaing 寫到: | ilt71 寫到: | chiuhsaing 寫到: | 無關藍綠,只論主題人物,也讓支持他的網友多認識一些。
來看多年之前謝長廷大律師經手的鄧如雯殺夫案,有多扯!
先來詳述一下這個案件的始末
這個案件因為有陳水扁與謝長廷的經手,一定程度上被壓了下來,知名度並不是那麼的高
但我希望大家還是能好好的看一下
鄧如雯殺死丈夫林阿琪,他們兩個之間的關係要從鄧如雯之母說起。
鄧如雯之母平日以經營檳榔攤維生,林阿棋為其客戶,兩人相識並發生關係長達一年。
林阿棋因為林家么子,母親對其流於溺愛,加以少時受壞朋友影響,故與他人結夥作流氓,
動輒逞兇鬥狠。而後被列入流氓名單而管訓二年。後來在家人勸告下經營葬儀社,
同時任職於民主進步黨街頭運動部主任。
由於男方個性暴躁且有殺人前科,鄧母欲分手,但是男方不肯而闖入鄧家,不僅砸毀傢具,
甚至將鄧父吊起來毒打,鄧家報警處理,警方蒐證後將林男拘捕,
未料旋即由時任民進黨中常委之陳水扁、顏錦福、謝長廷三人將其保釋。
「林男保釋之後更加肆無忌憚,多次前往鄧家鬧事,
警察機關受民意代表施壓不願受理鄧家報案,之後林男變本加厲,
竟拿硫酸潑灑鄧母,造成鄧母右眼失明住院。
林男去醫院探望時,見當時年僅15歲的鄧如雯頗具姿色且年幼可欺,
佯裝要送她回家,鄧女父母不敢拒絕,林男把鄧女帶回家後,
即對當時尚在國中就讀的鄧女強制性交,事後由民進黨籍律師謝長廷從中協調,
最後竟以女方已被強制性交,不如撤回告訴嫁給男方。
(當時原名強姦罪之強制性交罪屬告訴乃論)鄧家為了名聲及自身安全無奈同意。
而鄧如雯為免家人繼續受害,被迫與林阿棋結婚。
婚後六年林阿棋對鄧如雯打罵不斷,造成鄧女離家多次,林竟找上鄧家並恐嚇要鄧女妹妹「妹代姊職」。
而當林心情好時,會帶鄧女參加與朋友之聚會,並於朋友面前羞辱、調戲她。鄧如雯曾多次逃回娘家,
但其丈夫追到娘家毆打岳父母、強暴其妹,鄧如雯的母親也是被林阿棋毀容的,然後抓回她繼續毒打,
林阿棋甚至將一幼小子女丟到洗衣機裡攪,經鄧如雯哀求後才棄對其子女之虐而改對其施暴,
並亦涉嫌對鄧如雯的妹妹強制性交,但當時法律觀念為「法不入家門」,男方背後又有民代撐腰,
法律無法給鄧有效保護。鄧如雯亦一度想向社會局求助,但友人告訴他公家不會受理這種事情,
鄧如雯遂打消其念...
鄧如雯殺夫案催生了我國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 你是當事人嗎 這麼確定個箇中原由 那麼國民黨的人如何 |
你是視障嗎?我的文頭就說就事論人,和那個黨沒有關係。 | 釘孤支 好不好
|
|
chiuhsaing 新進會員
註冊時間: Mar 26, 2008 文章: 3
|
發表於: 星期三 2008-03-26 20:14
ilt71 寫到: | chiuhsaing 寫到: | ilt71 寫到: | chiuhsaing 寫到: | 無關藍綠,只論主題人物,也讓支持他的網友多認識一些。
來看多年之前謝長廷大律師經手的鄧如雯殺夫案,有多扯!
先來詳述一下這個案件的始末
這個案件因為有陳水扁與謝長廷的經手,一定程度上被壓了下來,知名度並不是那麼的高
但我希望大家還是能好好的看一下
鄧如雯殺死丈夫林阿琪,他們兩個之間的關係要從鄧如雯之母說起。
鄧如雯之母平日以經營檳榔攤維生,林阿棋為其客戶,兩人相識並發生關係長達一年。
林阿棋因為林家么子,母親對其流於溺愛,加以少時受壞朋友影響,故與他人結夥作流氓,
動輒逞兇鬥狠。而後被列入流氓名單而管訓二年。後來在家人勸告下經營葬儀社,
同時任職於民主進步黨街頭運動部主任。
由於男方個性暴躁且有殺人前科,鄧母欲分手,但是男方不肯而闖入鄧家,不僅砸毀傢具,
甚至將鄧父吊起來毒打,鄧家報警處理,警方蒐證後將林男拘捕,
未料旋即由時任民進黨中常委之陳水扁、顏錦福、謝長廷三人將其保釋。
「林男保釋之後更加肆無忌憚,多次前往鄧家鬧事,
警察機關受民意代表施壓不願受理鄧家報案,之後林男變本加厲,
竟拿硫酸潑灑鄧母,造成鄧母右眼失明住院。
林男去醫院探望時,見當時年僅15歲的鄧如雯頗具姿色且年幼可欺,
佯裝要送她回家,鄧女父母不敢拒絕,林男把鄧女帶回家後,
即對當時尚在國中就讀的鄧女強制性交,事後由民進黨籍律師謝長廷從中協調,
最後竟以女方已被強制性交,不如撤回告訴嫁給男方。
(當時原名強姦罪之強制性交罪屬告訴乃論)鄧家為了名聲及自身安全無奈同意。
而鄧如雯為免家人繼續受害,被迫與林阿棋結婚。
婚後六年林阿棋對鄧如雯打罵不斷,造成鄧女離家多次,林竟找上鄧家並恐嚇要鄧女妹妹「妹代姊職」。
而當林心情好時,會帶鄧女參加與朋友之聚會,並於朋友面前羞辱、調戲她。鄧如雯曾多次逃回娘家,
但其丈夫追到娘家毆打岳父母、強暴其妹,鄧如雯的母親也是被林阿棋毀容的,然後抓回她繼續毒打,
林阿棋甚至將一幼小子女丟到洗衣機裡攪,經鄧如雯哀求後才棄對其子女之虐而改對其施暴,
並亦涉嫌對鄧如雯的妹妹強制性交,但當時法律觀念為「法不入家門」,男方背後又有民代撐腰,
法律無法給鄧有效保護。鄧如雯亦一度想向社會局求助,但友人告訴他公家不會受理這種事情,
鄧如雯遂打消其念...
鄧如雯殺夫案催生了我國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 你是當事人嗎 這麼確定個箇中原由 那麼國民黨的人如何 |
你是視障嗎?我的文頭就說就事論人,和那個黨沒有關係。 | 釘孤支 好不好 |
好,我住玉山官邸,尼今晚到門口扔個酒瓶進來,我就會全家出去。
|
|
ilt71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Mar 23, 2008 文章: 156
|
發表於: 星期三 2008-03-26 20:19
喂 快回應
|
|
ilt71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Mar 23, 2008 文章: 156
|
發表於: 星期三 2008-03-26 20:21
不要廢話
|
|
bcwang2001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Nov 09, 2004 文章: 155
|
發表於: 星期三 2008-03-26 23:26
是否請站長處理一下惡意攻擊、挑釁的發言?
|
|
quanmer 初級會員
註冊時間: Feb 13, 2008 文章: 81
|
發表於: 星期四 2008-03-27 00:05
bcwang2001 寫到: | 是否請站長處理一下惡意攻擊、挑釁的發言? |
標題本身就急具惡意, 挑釁了.
|
|
cayman 進階會員
註冊時間: Feb 04, 2006 文章: 280
|
發表於: 星期四 2008-03-27 00:55
daniel-86 寫到: | 這是比較完整的經過
鄧如雯之母平日以經營檳榔攤維生,林阿棋為其客戶,兩人相識而發生關係達一年(一說鄧母被林男強制性交)。林阿棋因為林家麼子,母親對其流於溺愛,加以少時受壞朋友影響,故與他人結夥作流氓,動輒逞兇鬥狠。而後被列入流氓名單而管訓二年。後來在家人勸告下經營葬儀社,同時任職於民主進步黨街頭運動部主任。由於男方個性暴躁且有殺人前科,鄧母欲分手,但是男方不肯而闖入鄧家,不僅砸毀傢具,甚至將鄧父吊起來毒打,鄧家報警處理,警方蒐證後將林男拘捕,未料旋即由時任民進黨立委的陳水扁、顏錦福、謝長廷三人將其保釋。林男保釋之後更加肆無忌憚,多次前往鄧家鬧事,警察機關迫於民意代表之壓力不願受理鄧家報案,之後林男變本加厲,竟拿硫酸潑灑鄧母,造成鄧母右眼失明住院。林男去醫院探望時,見當時年僅15歲的鄧如雯頗具姿色且年幼可欺,佯裝要送她回家,鄧女父母不敢拒絕,林男把鄧女帶回家後,即對當時尚在國中就讀的鄧女強制性交,事後由民進黨籍律師某人從中協調,最後竟以女方已被強制性交,不如撤回告訴(當時原名強姦罪之強制性交罪屬告訴乃論),嫁給男方。鄧家為了名聲及自身安全無奈同意。而鄧如雯為免家人繼續受害,被迫與林阿棋結婚。婚後六年林阿棋對鄧如雯打罵不斷,造成鄧女離家多次,林竟找上鄧家並恐嚇要鄧女妹妹「妹代姊職」。林阿棋甚至把一名幼小子女丟到洗衣機裡攪,並亦涉嫌對鄧如雯的妹妹強制性交,但當時的法律觀念為「法不入家門」,男方背後又有民代撐腰,法律無法給鄧有效的保護。鄧如雯也一度想向社會局求助,但友人告訴他公家不會受理這種事情,鄧如雯遂打消其念。1993年10月17日下午6時許,林阿棋酒後返家又對鄧如雯冷嘲熱諷,並恫稱要殺害她與娘家家人,且動手毆打鄧如雯,二人劇烈爭吵後,林阿棋於7時許進入臥房睡覺。鄧如雯取鐵鎚及水果刀各一把,於當日下午9時許趁林阿棋熟睡之際,先持鐵鎚猛擊林阿棋頭部(鐵鎚還因此被打斷),再持水果刀猛刺其頭部、左肩、背部、左下肢等處,致林阿棋頭部、左肩、背部受傷9處、左下肢後大、小腿部受傷6處,並因左胸傷及肺臟出血過多而當場死亡。鄧如雯將林阿棋扶正蓋被,洗去雙手血跡。而後因有感於人生為痛苦而欲割腕自殺,之後聽見二位小孩的哭聲,因而想起自己對小孩的使命,放棄自殺念頭。而後鄧如雯打電話給親戚,請他們代為自首報案。1994年,刑事部分一審於板橋地方法院判決,鄧如雯以其義憤殺人之行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民事部份法官則以其身陷囹圄,不便行使監護權為由將子女判由二伯為子女監護人。婦女團體等社會團體聲援上訴並要求仿照美國羅瑞娜(Lorena Bobbitt)閹夫案,讓鄧如雯接受精神鑑定,同年於台灣高等法院之刑事二審程序,三軍總醫院精神科出具鄧女案發當時精神極度耗弱鑑定證明,法官認為符合精神耗弱條件,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服刑一年半後假釋出獄。
政治很難懂
不過
她是勇者 |
保釋=交保?
然後最先的傷害罪有被起訴嗎
若有起訴後
誰是林男的辯護律師 陳水扁還是謝長廷?
|
|
BB 白金會員
註冊時間: Jan 12, 2004 文章: 4138
|
發表於: 星期四 2008-03-27 09:41
辯護律師 陳水扁還是謝長廷?
有差別嗎?
今天有人凌虐你家人
殺害你家人
你對加害人的辯護律師會有什麼態度?
Fxxx我就不信你x媽的還可以在這裡瞎掰
|
|
stevehhh 白金會員
註冊時間: Jul 27, 2006 文章: 2568 來自: 武林門外啞叭橋
|
發表於: 星期四 2008-03-27 12:53
恕刪 _________________ ***八卦山人****
http://3821.org.tw/
stevehhh 在 星期五 2008-03-28 12:57 作了第 1 次修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