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os 寫到: | ||
---|---|---|
哇 老卡西歐真酷 我也不懂女生為什麼只喜歡"卡帝亞" 卡西歐有甚麼不好?? 和卡帝亞只差二個字 都是"卡"字輩的 |
發表人 | 內容 | ||||||||||||||
---|---|---|---|---|---|---|---|---|---|---|---|---|---|---|---|
jye
中級會員 |
|||||||||||||||
nomos
進階會員 |
|||||||||||||||
jye
中級會員 |
|||||||||||||||
bcwang2001
中級會員 |
Espionage 兄,謝謝您的指教,先聲明,我不是在東吳大學教書,既不是講師也不是教授。不好意思,怕牽連到不該牽連的人、事、物。不過,我的確幫現在的政府執行過許多我認為是對的政策,也真的寫過一些我自己相信是對的文章,來為政策說明與辯護,而且跟訃文沒什麼關係,您誤會了。
不過您提及這事,我還真的想起,先慈與Blithe兄的母親一般,是因為腦血管的疾病突然走了的,只比Blithe兄早兩三個月,所以,會有前述對於Blithe兄的感覺。 再者,有關"一針見血"與"門風"之事,Espionage 兄也請您回到最初的留言,再上下仔細看看,franco兄正如您所說的一般,在Blithe兄提及其子對於小弟述及與先慈互動所表達的"一針見血"的看法時,"在看不過去或忍無可忍的狀況之下",跳出來留言(小弟倒是真的沒有特別感受到Blithe兄有惡意,不好意思了,franco),因果關係之間,似乎不宜斷章取義。 "法律無法處理的,讓道理來教化吧",Espionage 兄您的這句話真是好!相信您與您幾位志趣相投的好朋友真的該對這裡厭惡,就是因為有人只講"法律",不講"道理",才會引起熱烈的討論,希望在這私人網站上能"講講道理,少談法律",又或者,對於不懂"道理"的人,談談具有普世價值的"真理"如何? 要別人的先人檢討,相信應該沒有人認同(franco兄,對不起,我感謝您為我出頭的部份),但是,關鍵是在"注音文"那帖文已經引起熱烈回應的這個"原罪",有水準的您,需要不顧及先前留言的上下文涵構而再次引用嗎?更何況,您再次引用以回應franco兄的那則留言,個人覺得可以算是持平之論了(沒有惡意攻擊的言論或非屬事實的論述),其先人有"檢討"的必要嗎? 我實在不願相信如852兄所言,WATCHBUS站上有"小白"之流的人物,個人自信所有留言皆可受公評,而且可以在公開場合表露真實身分的狀況下,您以為如何呢?身為一個"教書匠",我對"真理越辯越明"還是有點"一廂情願"的期待!您呢? 另外,wille兄實在不太負"責任"喲,我還想請您擔任公證人呢,要走也得"告一段落"再走吧,大家都肯定Blithe兄在某些部分的貢獻,向Espionage 兄強調一下,沒有任何人否定哦!所以,不能讓Blithe兄的離去毫無價值,您該繼續留下來看我與Espionage 兄的"討論",也許等"真理"出現了再走也不遲! Espionage 兄,您說呢? |
||||||||||||||
nomos
進階會員 |
對不起!對不起! 小弟記錯人了 萬分抱歉 得罪末怪 _________________ 凱文 |
||||||||||||||
MidoFreak
資深會員 |
|||||||||||||||
jye
中級會員 |
您沒記錯人!過去的貼圖 是我!沒錯! 只是朋友代貼 因為........就是懶.加上打字............慢! |
||||||||||||||
bcwang2001
中級會員 |
|||||||||||||||
jye
中級會員 |
|||||||||||||||
nomos
進階會員 |
喔!那就期待貴友和您的作品囉 真的是口水級佳作 照片好 錶更好 _________________ 凱文 |
||||||||||||||
第18頁(共22頁)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
您 可以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圖檔
您 可以 在這個版面下載已上傳之附加圖檔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您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
您 可以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圖檔
您 可以 在這個版面下載已上傳之附加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