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隻錶你想賣,可是有位愛錶人士礙於不能一次拿一、二十萬現金跟你買,比方說錶價十五萬,他先付你八萬,其餘每個月付你兩萬,你會賣他嗎?買方誠意十足,只是一位普通打工族,想買一隻自已喜愛的錶。望各位前輩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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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ato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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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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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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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任何一位巴友給您的意見,都僅供參考,無法為您背書
銀貨兩訖我想是最直接與無爭議的做法,對買賣雙方皆公平,當然若您信得過該買家 (因為只有您接洽過),且後續的風險您亦可承擔的話,自然無妨,反之,則慎重考慮 _________________ 部落格 http://chen8565.blogspot.tw/ |
tomato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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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9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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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賣呢
可以考慮這兩種方法~ 方法1 先收頭款~後面價差如當初約定付款方式 物品可採用保留名義~直到價金給付完成 再予以交付對方完成完整的買賣契約 (互相信任時~是對賣方最為有利 倘若仍不放心可立約保障雙方權益 內容亦可註明 倘若買方毀約應賠償賣方交付期間之損失~至於損失是甚麼 可以雙方自行約定 ex: 訂金 ,折舊,價差等....._) 方法2 先收頭款~不足之處請賣方開立本票(以每期給付金額開立之) 當每期有給付金額時再把本票退回或銷毀 簽立本票時請連帶賣方相當關係人一起簽立 自然價差給付完成時亦無債務關係 假使賣方毀約亦可直接請法院申請執行以保障賣方權益 ******簽訂契約時 可影印雙方證件 契約書正影本各乙份 交界處應蓋於齊逢章或手印 各執乙份 再者不放心可至法院作成公證書 應該是醬~ ![]() ![]() ![]() ![]() |
monke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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