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ofdm 進階會員
註冊時間: Jan 09, 2009 文章: 255 來自: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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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11:31
medusasam 寫到: |
對買方最好的方法就是
賣家先拿去RSC驗錶 通知取貨再約買家一起去領取
但是對賣家而言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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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都沒看過錶就送驗這樣很不好, 除非是100%全新
否則相約領錶後, 買家看到實錶對外觀有意見
不是砍價
不然就是 不買了.....那賣家豈不是要還給小姐說 今天先不領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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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Hlover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Mar 10, 2013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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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11:49
立買賣約書,要嘛別買,錢準備多一點走進AD買就不什麼事都沒了
要貪便宜還要賣方遷就東遷就西
我想起來網站上好像也有不少大前輩大咖錢多到不行的玩家
很愛分享錶買多便宜又多便宜,誰誰誰某某某什麼店家看到他都對他敬畏三分
去找他們聊聊嘛
搞不好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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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usasam 進階會員
註冊時間: Aug 18, 2008 文章: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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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11:57
blackofdm 寫到: | medusasam 寫到: |
對買方最好的方法就是
賣家先拿去RSC驗錶 通知取貨再約買家一起去領取
但是對賣家而言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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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都沒看過錶就送驗這樣很不好, 除非是100%全新
否則相約領錶後, 買家看到實錶對外觀有意見
不是砍價
不然就是 不買了.....那賣家豈不是要還給小姐說 今天先不領錶了??? |
所以錶況好很重要
那不然就是要照您說得先約RSC旁看錶
一起到RSC送驗錶 賣家先拿一成訂金
之後領錶再一起去RSC
說真的 想買二手撿便宜又怕東怕西
不如去AD買 二三十萬的東西 讓自己心安多花兩三萬也值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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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omen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Aug 21, 2014 文章: 186 來自: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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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12:52
綜合以上前輩的看法,我個人覺得立買賣契約書再上一成的訂金會是一個合理又有保障的做法。多謝各位巴友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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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vim680 新進會員
註冊時間: Aug 16, 2014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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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12:55
開背蓋多少都會有痕跡吧,而且又是全新的,我覺得賣家覺得5000太少是正常的,畢竟20萬,要是開起來有痕跡,他以後要賣也會掉價,要是我是賣家應該至少收5萬,不然要是買家又反悔不是自己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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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005066 白金會員
註冊時間: Sep 03, 2009 文章: 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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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14:05
我昨天與錶友將116600水貨新品送rsc,等驗完再一起拿錶跟付款
訂金是跟買方收3000元, 就意思一下而已, 大家互信。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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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omen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Aug 21, 2014 文章: 186 來自: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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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14:41
可能是之前詐騙事件太多了,搞得買賣雙方都小心翼翼的,若能順利成交,也是喜事一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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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z 終極會員
註冊時間: Feb 11, 2008 文章: 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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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16:08
早些年前,遇新品驗錶RSC的確會詢問是否要開蓋,但以現在來說,無論新舊,只要
消費者提出驗錶需求,就一定會開蓋,至於現在所謂的不開蓋驗錶法,除非買家親耳
聽RSC提及,否則並非走驗錶的流程
買賣首重雙方互信,只要雙方真有心交易,就算多跑一趟RSC應該也是可以克服才是,
至於買賣前的各項約定,總會視各自立場與見解的不同而有程度不一的落差實屬正常,
但只要買賣雙方可以反向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也許會漸漸有所交集才是
或許現今的驗錶流程麻煩了些,但只要自己認為真有必要,還是把流程走完為宜,能
令自己真正安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_________________ 部落格 http://chen8565.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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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rretired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Mar 04, 2010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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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17:57
感謝S大的信任, 看了大家的意見, 好像3000訂金有點少了些 @@
不過個人認為除非是有店面的賣家, 不然若給個三五萬的訂金, 需要開立正式或非正式的訂金契約單, 不然對買家而言也是風險, 三五萬的已經是大多數人一個月薪水了, 難保有不肖賣家拿了就消失不見, 故個人認為若以20-30萬的運動勞而言, 3000-10000 大概是較合理的訂金範圍
自己也碰過不少錶友買家, 說確定要買, 價錢也出了都談好了, 最後再來個不見蹤影
或是碰到私人賣家, 我價錢出了對方也說ok了, 結果又反悔不賣了
買賣的確是靠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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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omen 中級會員
註冊時間: Aug 21, 2014 文章: 186 來自: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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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4-08-27 20:36
plurretired 寫到: | 感謝S大的信任, 看了大家的意見, 好像3000訂金有點少了些 @@
不過個人認為除非是有店面的賣家, 不然若給個三五萬的訂金, 需要開立正式或非正式的訂金契約單, 不然對買家而言也是風險, 三五萬的已經是大多數人一個月薪水了, 難保有不肖賣家拿了就消失不見, 故個人認為若以20-30萬的運動勞而言, 3000-10000 大概是較合理的訂金範圍
自己也碰過不少錶友買家, 說確定要買, 價錢也出了都談好了, 最後再來個不見蹤影
或是碰到私人賣家, 我價錢出了對方也說ok了, 結果又反悔不賣了
買賣的確是靠互信... | 非常同意您的觀點,這也是為何我會提問的原因。 _________________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suomen 在 星期三 2014-08-27 23:21 作了第 1 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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