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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hWu 進階會員  
										註冊時間: Apr 29, 2013文章: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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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二 2013-08-06 03:49 
 
										超扯...  告死他吧,省的有人再受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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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ong838 新進會員  
										註冊時間: Jan 12, 2006文章: 17
 來自: IA,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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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二 2013-08-06 03:54 
 
										希望能將後續處理情形PO上巴士告知各位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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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nyday 進階會員  
										註冊時間: May 23, 2009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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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二 2013-08-06 07:38 
 
										是有可能構成刑事詐欺的
這位b先生所付的價金與所收的手錶,客觀上價值顯不相當,而b先生於事發後若又避不見面,法律上可以認為有不法所有意圖
 若雙方對於到底交付多少金額有爭執,應由交付之一方付舉證責任,所以若b先生仍無善意回應,一切就依法行事吧。
 訴訟程序若有不懂,可以私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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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rence51 資深會員  
										註冊時間: May 16, 2008文章: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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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二 2013-08-06 09:07 
 
										祝版大順利解決
務必要給這種人一點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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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richoxxx 資深會員  
										註冊時間: May 27, 2007文章: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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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二 2013-08-06 22:29 
 
										快三天了,請問版主現在情況如何..
是告他了,還是B先生還錢,叫你息事寧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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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xette663 白金會員  
										註冊時間: Apr 02, 2013文章: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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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08-07 03:27 
 
																| kingdom 寫到: |  			| 笑著送貨 跪著收錢   
 買賣首重對方人品 價格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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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首重對方人品!!!不能同意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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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icorn 進階會員  
										註冊時間: Sep 24, 2010文章: 286
 來自: 台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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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08-0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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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alldoor 終極會員  
										註冊時間: Aug 11, 2007文章: 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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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08-07 11:50 
 
										真是歹年冬什麼樣的人都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不過換成小弟的話,也會信任巴友,懶得多跑一趟。小錢尾款用滙的。。。還好目前交易過的巴友都很Nice。祝樓主早日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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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niel-86 白金會員  
										註冊時間: Aug 12, 2007文章: 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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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08-07 12:27 
 
																| watch360 寫到: |  			| 					| andalu43362 寫到: |  			| 刑事就知道, 不過還是要提醒, 測謊在法律上是沒有證據力的, 頂多影響法官心證? 錄音是否有證據力? 似乎也有疑問?
 
 小弟被騙的不是貴重的手錶, 而是便宜的模型,
 人都來面交了, 區區一千塊, 也要找個理由說錢包掉了,
 就剩身上這些錢先給, 其他的錢回去立刻匯(有沒有很耳熟)...(恕刪)
 |  小弟有告過別人刑事詐欺...
 簡單說就是我先把錢匯給方, 對方沒有把東西移轉給我.
 
 我跑了兩次警局, 一次是住家附近, 一次是收款行轄區的警局.
 最後再跑一次法院的偵查庭, 然後過沒多久就收到判決書了...
 
 跑第二次警局時, 警察大概就可以把對方的個資一五一十的告訴你,
 偵查庭那次, 坐在庭上中間那位(不確定是不是法官), 就問我要不要和解?
 條件就是對方把錢還給我之類的, 錢我也當場拿到了.
 
 我當時年紀小, 沒有想那麼多, 只是想把錢拿回來就好,
 換作是現在, 就絕對不是只有還原本的錢就好, 至少還會刑事附帶民事.
   
 至於證據, 相信檢察官吧...
 他能調到的, 比你自己準備的還多很多.
 而且我當時自己準備的證據, 根本是多餘, 因為都沒有用到.
 
 我報案時(刑事詐欺)只憑一張匯款單, 其他的就真的都不用了.
 只要你有對方的手機、匯款帳號等等其中一項資料, 檢察官自然會去找一堆證據.
 |  相信警方
 警察要找一個人
 不會很困難
 
 支持版主,給他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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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leslin 終極會員  
										註冊時間: Dec 01, 2006文章: 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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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08-07 22:46 
 
										小弟也是遇過,在某拍賣網上買過東西,匯了錢東西沒寄過來,三番兩次要求退款不成,只好跟熟識的管區備案,兩個月後去偵查庭一次,還領了證人車馬費  ,之後因個人仁慈和解收場,款項也匯回來了,希望版大也能有好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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